****关于花汇苑西侧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代理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花汇苑西侧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代理的潜在供应商应****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0日13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花汇苑西侧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代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 93.6万元
本项目设最高限价: 93.6万元,折扣系数80%
1、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花汇苑西侧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招标代理。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2.5亿,招标代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初设及施工图),施工,监理、相关材料及第三方检测等涉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代理活动。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完成;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第四条各行业划型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3)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2年5月~2022年10月的缴费证明(如是受疫情影响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不能到场的,供应商开具介绍信(委托书),由携带介绍信(委托书)及身份证的人员递交响应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地点:****交易中心网
方式:****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售价:捌佰圆/份,开标前现金支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市**区隐秀路152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0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市**区隐秀路15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成交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项目负责人答辩时再进入开标现场。
(2)凡进入活动(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查,采取“测温+扫码+阴性核酸证明”进,“扫码”出。凡参加答疑会或参与投标(报价)或办理其他事宜的相关人员,应提前掌握当地和**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要认真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事宜。并要认真配合工作人员,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下列费率计取: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500万元费率为0.8%。
3、发布媒体:****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网。
4、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
(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在供应商主体信息库的注册登记手续。供应商注册入库网址(http://www.****.com/)。
(2)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510-****353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联系人: 张工
联系地址:**市**区胡埭镇张舍新村47号
联系方式:0510-****9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2463X9
联系人:牛功良、韩嘉妍
联系电话:0510-****2434
电子邮件地址:****@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功良、韩嘉妍(经办人)
电 话:0510-****2434
****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