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沙田镇天中**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交易序号:新矿出让字〔202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省**县沙田镇天中**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采矿权概况
项目 名称 | 开采 矿种 | 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 面积 | 开采 标高 | ||||||
**省**县沙田镇天中**建筑用花岗岩矿 | 建筑用花岗岩 | 序号 | X | Y | 序号 | X | Y | 0.915平方公里(约1373.13亩) | +626米至+385米 | |
1 | ****903.43 | ****9225.59 | 9 | ****767.74 | ****9011.71 | |||||
2 | ****565.19 | ****9279.91 | 10 | ****006.11 | ****8637.58 | |||||
3 | ****392.00 | ****9449.29 | 11 | ****288.46 | ****8660.62 | |||||
4 | ****597.93 | ****9730.81 | 12 | ****290.39 | ****8881.25 | |||||
5 | ****402.60 | ****9828.60 | 13 | ****362.83 | ****8982.94 | |||||
6 | ****064.02 | ****0087.66 | 14 | ****642.00 | ****8790.27 | |||||
7 | ****899.57 | ****9929.38 | 15 | ****786.66 | ****8802.11 | |||||
8 | ****915.32 | ****9704.46 | ||||||||
地理位置 | **县沙田镇天中村,**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3′49″,北纬23°56′10″ | |||||||||
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
**储量 | 保有**储量 | 建筑用花岗岩7858.80万立方米,其中控制**量矿石量5969.90万立方米,推断**量矿石量1888.90万立方米。另外估算可综合利用中风化花岗岩体积1183.1万立方米;可综合利用全风化花岗岩体积1712.4万立方米,产砂率30.2%,可产建筑用砂517.10万立方米;残坡积层体积52.8万立方米。 | ||||||||
可开采储量 | 建筑用花岗岩6499.34万立方米;中风化花岗岩1137.91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岩1678.15万立方米 | |||||||||
生产规模 | 建筑用花岗岩350万立方米/年 | |||||||||
出让年限 | 20.5年,包括基建期1年,闭坑复垦期1年 | |||||||||
挂牌起始价 | 42735万元 | |||||||||
其他费用 | 包括采矿权挂牌前期投入费用758万元、**范围内的土林地流转费用496万元、基础设施配套及乡村**扶持等费用25000万元,共26254万元。 | |||||||||
竞买保证金 | 10000万元 | |||||||||
增价幅度 | 不低于200万元 | |||||||||
备注: 1.采矿权出让收益和其他费用不包括**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采矿权占用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办理用地手续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以上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另行支付。竞得人向有关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水利、税务等部门申办手续时需缴交的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2.竞得人须自行解决**开采涉及的道路交通等问题,妥善处理矿山建设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 3.竞得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前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采矿权新立登记资料清单要求,自行备齐相关材料,向****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出让的采矿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4.采矿权办理登记涉及的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政策的特殊要求,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考虑,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自行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应急管理、水利、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在矿产开采过程中要加强对未探明文物点的核实和上报工作,如果发现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及时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文物安全不受影响。**涉及公路部分应按《公路法》第47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7条的规定执行,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5.竞得人在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办理林地使用、安全生产许可审批手续及法律规定的有关证照后才能正式进行矿山开采,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规定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缴纳法律规定的费用。 6.采矿权竞得人须在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投入生产,逾期不建场或逾期不投入生产的,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已出让的采矿权(如涉及非建设用地转建设用地,且必须办理非建设用地转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方可动工建场的,在竞得人按规定提供应由竞得人提供的资料后,有关部门未在竞得人使用相关土地前批准有关非建设用地转建设用地及其他如地震、疫情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导致竞得人未能按时建场或投产的情形除外)。 7.采矿权竞得人应按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年度的治理恢复内容;基金的计提和使用情况纳入矿山年度公示信息的内容范围。**范围内因开采矿产**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周边采矿权人按《开发利用方案》办理用地、用林手续后,用作排土场、生产厂区等生产配套区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周边历史损毁的范围,经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核定,****政府承担修复责任。自然**主管部门通过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加强对矿山落实恢复治理责任的监督管理,发现未达到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的,依法查处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按规定将矿山企业及相关人员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受理其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同时,矿山企业应加强**范围内矿产**的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弃物。 8.采矿权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在一年内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厅的验收。 9.采矿权出让期届满后,不再延续,****政府无偿收回,采矿权人必须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逾期,按照有关规定将矿山企业及相关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名单;情节严重的,提起公益诉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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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组织基本信息及竞买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出让人:****
场所:**县**街道金园路130号人社大楼10楼
交易机构:****
场所:**县**街道金园路132****中心五楼
(三)时间安排:
出让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28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9日8时至2022年12月12日17时止;
网上挂牌时间:2022年11月29日8时至2022年12月14日10时止。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被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违法名单的企业和法人不得参加竞买。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由****在挂牌实施后对参加者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采矿权的,****政府收回并择期重新挂牌。
4.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五)竞买资格确认:
1.有意竞买人可在****索取资料,亦可直接登陆到**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cn/下载。
2.竞买人须先行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前往****一号楼办事大厅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只有办理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才能登录交易系统参与网上交易活动。
3.有意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前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cn/(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自然**交易系统”进入自然**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按交易系统的要求完成申请报名手续。
4.有意竞买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交易系统提示申请报名。有意竞买人必须保证在交易系统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在交易系统填写材料一致。
5.交易系统确认有意竞买人提交的信息后,自动授予有意竞买人竞价资格。
三、竞价规则
(一)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符合条件者,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起始价,不设底价,竞价增幅不低于200万元。
(二)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按要求参与网上竞价。
(三)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竞价,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买的权利。
(四)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直接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cn/,在用户登录窗口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自然**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
(五)网上竞价期间,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的出价有效与否,由交易系统自行判断。请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自行做好准备,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若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计算机设备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人登陆**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portal.****.cn/,进入交易系统报价页面按要求报价;交易系统确认报价后,自动更新网上交易价格,并继续接受新的有效报价,新报价在起始价或原报价的基础上不低于增价幅度。交易截止时(竞买人进入交易大厅后,页面显示“现场时间”、“网上挂牌开始时间”“网上挂牌截止时间”等,显示的时间均以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按“符合条件者,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定竞得人。
(七)在交易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更高有效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是以各竞买人的最新有效报价时间为起始时间,交易系统限时在5分钟内接受竞买人的新报价,每接受一次新的有效报价,交易系统将限时竞价截止时间顺延5分钟,如在限时5分钟内无人再报价,交易系统将以最后的有效报价确定为最高报价,其报价者确定为竞得人,同时停止接受报价。
(八)网上报价期限截止,交易系统根据下列条件确定网上交易是否成交并在相关信息栏中显示交易结果,或者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1.在交易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的,其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在交易期限内(包括限时竞价)有两个或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底价者除外;
3.在网上竞价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底价的,网上交易活动终止。
四、网上交易、竞得资格确认及合同签订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portal.****.cn/进行。竞买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矿业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竞买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资料。竞买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四)如竞得人存在不符合公告的资格要求、申请资料造假等情形,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相应的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不成交。
(五)竞买人可在交易系统申请****银行账号,并应当在报价前向该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报价。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17****银行到账为准)。
(六)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七)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须于挂牌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按照《转发财政部国土**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2号)相关规定一次性或者申请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并于颁发采矿许可证前按要求缴纳。前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矿业权人未按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矿业权占用费及其他依规需要缴纳的费用。竞得人逾期不签《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费用。包括采矿权挂牌前期投入费用、**范围内的土林地流转费用、基础设施配套、乡村**扶持等费用,共26254万元。
1.采矿权挂牌前期投入费用。采矿权挂牌前期投入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编制、开采利用方案编制、价款评估等费用共758万元,由竞得人在网上交易成交之日起30日内由竞得****人民政府付清,逾期不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的,视为放弃,《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已收取的竞买保证金等上缴国库,不予返还。
2.**范围内的土林地流转费用。**范围内的土地林地已由******集团****公司协助完成流转租赁工作,由竞****人民政府496万元后,****政府将土地林地流转费用转付****集团****公司,****集团协助将**范围内的土地林地转让给采矿权竞得人。
3.基础设施配套、乡村**扶持等费用。采矿权竞得人需承担费用25000万元,首期18000万元由受让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第二期3500万元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周年内支付,剩余3500万元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周年内支付。逾期不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单方面解除采矿权合同,乙方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
(十)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1.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后转作受让采矿权的定金后抵作采矿权成交价款。
2.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交易中心在网上交易工作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相关提示及注意事项
(一)风险提示
1.矿产**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策变化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不得以矿产**储量核实报告中的**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自然**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2.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风险,如果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环保、安全等产业政策的调整不能办理采矿证的,竞得人自担风险。
3.矿山建设、开发开采过程中涉及的林地、草原、水、电、道路、环保及地面附着物搬迁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费解决。如不能解决,概不退还任何出让款项。
4.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5.申请竞买者自行前往**踏勘,全面了解采矿权现状,确定是否竞买,踏勘费用自理。
(二)公共**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1.竞买人存在《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列明的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2)不按约定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三)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六、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2022年12月15日8时前以书面方式向****提出;对成交结果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一)****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n/);
(二)**市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portal.****.cn/);
(三)**省公共**交易平台(**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四)自然**部门户网站(http://ky.****.cn/kyqcrgg/ckq/)
八、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名称:****
地址:**县**街道金园路132****中心五楼(********中心)
服务咨询电话:0751-****026
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信息服务部0751-****671/
0751-****629
九、监督投诉电话
****:0751-****982
****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