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零星购置项目(激光打印机)_中选候选人公示
****2022年零星购置项目(激光打印机)_中选候选人公示 |
****2022年零星购置项目(激光打印机)于2022-10-24 09:30开标,已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未含税报价201500.00元;增值税税率13%,含税报价227695.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未含税报价205400.00元;增值税税率13%,含税报价232102.00元。 二、评审情况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2年10月24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11-04。公示期内,如对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敬**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7****2238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qq.com 投标人/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02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