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6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上下界限 | ||||||||
P(2022) 51号 | ****中心及周边片区C-1-3、D-2-1、D-3-1、D-4-5地块 | 164738.75 (合247.11亩) | C-1-3地块:13247.60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35%且不小于15% | 不小于25%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24米之间 |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66000 | 46200 |
D-2-1地块:27794.45 | 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不小于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24米之间 | 城镇住宅、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
D-3-1地块:76251.79 | 不大于1.5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不小于25%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24米之间 | 商业用地、文化、体育用地 | 商业用地40年,文化、体育用地50年 | |||||
D-4-5地块:47444.91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不小于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36米之间 | 城镇住宅、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
P(2022) 52号 | ****中心及周边片区D-4-1地块 | 8909.87 (合13.36亩) | 不大于2.0且 不小于1.5 | 不大于40%且不小于15% | 不小于2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36米之间 | 商业、城镇社****中心)用地 | 商业用地40年、城镇社****中心)用地70年 | 4200 | 2940 | |
P(2022) 53号 | 柳东新区曙光大道西段南片区B-1-2-1地块 | 8590.34 (合12.89亩)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30%且不小于15% | 不小于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 城镇住宅、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4500 | 3150 | |
P(2022) 54号 | 柳东新区H-5-2地块 | 16072.20 (合24.11亩) | 不大于2.4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30%且不小于15% | 不小于25%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60米之间 | 商业、娱乐(电影院)、城镇住宅用地 | 商业、娱乐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8600 | 6020 | |
P(2022) 55号 | ****中心区(北片)D-3-1地块 | 53135.09 (合79.70亩) | 不大于2.3且 不小于1.5 |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5% | 不小于30% | 建筑高度在-15米与+80米之间 | 城镇住宅、局部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30000 | 21000 | |
P(2022) 56号 | 柳东新区花岭北片区博园大道与雒容至东泉公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 2661.21 (合3.99亩) | 不大于0.5且 不小于0.2 | 不大于40%且不小于15% | 不小于25% | 建筑高度在-5米与+24米之间 | 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40年 | 800 | 800 |
其他规划指标和建设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上述宗地的竞买起始价不包含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上述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P(2022)51、52、53、54、55号
1.竞买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均须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
2.若竞买人不****公司,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必****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二)P(2022)56号
1.竞买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其他组织和联合竞买申请。
2.若竞买人不****公司,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必****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凡在**市区范围内,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的,不受理其竞买申请。
三、出让条件
(一)P(2022)51号地块中D-2-1地块、D-4-5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P(2022)52号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2.社****中心,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3.****中心,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三)P(2022)53号、P(2022)54号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P(2022)55号地块内需配建: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3.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4.幼儿园,****幼儿园建设标准与地块内**居住小区同步交付使用,如地块内**小区分期建设,须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区管委会,****管委会所有。具体建设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四、公开交易竞价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9日起从****网站、****储备中心网站****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25日,****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1月25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储备中心(**市高新一**一巷7号**综合服务楼6楼);拍卖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9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高新一**一巷7号**综合服务楼6楼
联系电话:0772—****065 ****919(********分局)
0772—****271 ****217****储备中心)
****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