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1.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 |
**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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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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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 | |||||||||||
监督单位 |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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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5日 | 评标时间 | 2022年 11 月 9日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计划工期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4 个月 | |||||||||
建设地点 |
**区所辖10个乡镇及1****办事处(铜冶镇、许家沟乡、水冶镇、曲沟镇、洪河乡、磊口乡、安丰乡、西郊乡、都里镇、****办事处)共253个村庄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前期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建筑信息化专业咨询等有关咨询服务工作 | 中标价 |
****0000元 |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区)》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 小写(元) | 项目总负责人 | 监理专 业负责 人
| 造价专 业负责 人
| 价格评审 | 技术部分
| 商务部分
| 总得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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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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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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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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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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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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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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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7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海纳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
|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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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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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祖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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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双华 |
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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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
|
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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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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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 ****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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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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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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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兵 |
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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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2
|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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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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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20557E | |||||||||||
资质证书: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甲级 | 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张军校 证书编号:914********120557E-19ZY19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95144X0 | |||||||||||
资质证书: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甲级 | 项目总负责人姓名:徐学利 证书编号:甲202****10855 | |||||||||||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4792Q | |||||||||||
资质证书: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甲级 | 项目总负责人姓名: 许立功 证书编号: 甲202****010893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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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 三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 ||||||||||
投标人承接的项目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以上(含)工程造价成果奖项或监理质量奖项 | 1、 **市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雄鹰东路-金源东街)施工西三环段互通立交项目获2018年度**省优秀工程造价成果奖 2、****中心、****停车场项目获2019年度**省优秀造价成果奖 | |||||||||||
投标人2018年以来被列入省级及以上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 2018年列入**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 ****建设厅文件 豫建投标[2018]53号 | |||||||||||
投标人参与过省级以上(含)相关主管部门专业类行业标准、指南或课题等编制类业绩 | 1、2016年参编及主要起草、审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标准》 2、2017年参编及主要起草《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标准》 3、2022年参与******协会召开的《**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市场参考格》评审会 | |||||||||||
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 1、**市“鹰创汇”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2、**高新区**湖生态公园项目 3、****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4、**双洎河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全过程工程咨询 5、中国人民**军 32031 部队综合场建设服务 6、**省**市国网河****公司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 7、**县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棉田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代建服务采购项目 8、**市**区博后美丽乡村(新坡村段)提升工程 9、**市**区罗蓬村骑行绿道及环湖栈道建设工程项目 |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项目管理或项目代建业绩 | 育才生态区抱安村美丽乡村综合改造项目(代建管理) |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资额4亿元以上的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 ****健身中心项目 |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资额4亿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 **数字产业园(西园)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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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 三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 ||||||||||
投标人承接的项目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以上(含)工程造价成果奖项或监理质量奖项 | 1、**中学综合楼荣获2021年度**省建设工程“中州杯” 2、**建业壹号城邦(四期)13号楼获2018年**省建设工程“中州杯” | |||||||||||
投标人2018年以来被列入省级及以上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 无 | |||||||||||
投标人参与过省级以上(含)相关主管部门专业类行业标准、指南或课题等编制类业绩 | 无 | |||||||||||
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 1、阿尔本****基地项目 2、**智能机器人产业园项目 3、**市海能环保产业园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4、****学院**校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 程工程咨询 |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项目管理或项目代建业绩 | 1、**县**道路改造 PPP 项目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 2、**县**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资额4亿元以上的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 ****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一期)1 号门急诊医 技行政综合楼、2 号病房综合楼、3 号后勤楼、7 ****中心、8 号感染病楼及地下室工程 |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资额4亿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 **港区未来家园六期 A 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片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 |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 三证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 ||||||||||
投标人承接的项目2018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省级以上(含)工程造价成果奖项或监理质量奖项 | S314至S323连接线(G310-反坡)改建工程获2019年**省优秀工程造价成果 | |||||||||||
投标人2018年以来被列入省级及以上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 2018年列入**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名单 ****建设厅文件 豫建投标[2018]53号 | |||||||||||
投标人参与过省级以上(含)相关主管部门专业类行业标准、指南或课题等编制类业绩 | 无 | |||||||||||
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 无 |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项目管理或项目代建业绩 | 无 |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资额4亿元以上的工程监理服务业绩 | 无 |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投资额4亿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 1、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永盛苑项目 2、**县产业集聚区棚户区改造**小区安置房(三期)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3、**铁路综合枢纽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 |
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市**区水冶镇
联系人:郑鹏
联系电话: 150****939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太行路与**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秦国涛
联系电话:185****9044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4MB****9404
联系人:涂铮
联系电话: 186****1385
3、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信息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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