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文
为进一步完善**市景观照明建设管理要求,因地制宜设立暗夜保护区等各类区域,避免过度夜景亮化,推动全市照明行业低碳发展。******执法局组织调研对《**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专项规划》进行了修编,并经专家论证,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2022年12月11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电话:029—****7255
邮箱: ****@qq.com
来信寄至:**市**八路109号,******执法局****,邮编:710007。
******执法局
2022年11月11日
关于《**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专项规划》修编的起草说明
一、《规划》修编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市景观照明建设管理要求,因地制宜设立暗夜保护区等各类区域,避免过度夜景亮化,推动全市照明行业低碳发展。******执法局组织调研对《**市城市夜景亮化设计专项规划》进行了修编。2019年9月9****政府上报专项请示(市城管字[2019]96号),****办公厅于2020年3月20日批示([2019]2272号),****城管局按照“实用、节约、压缩经费”的原则对《**市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专项规划》进行修编。为搞好顶层设计,加强规划管控,我局启动了《**市城市夜景照明设计专项规划》的修编工作。
二、《规划》的起草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2017年修订)》、《大**2050空间战略发展规划 》、《**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10-2020)》、《**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8-2035)》、《**城市色彩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导则》、《**市街道设计通则》、《**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市城市夜景亮化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市节日亮化设计导则》、《**市夜景照明设计导则》、《**市屋顶亮化设计导则》、《**市旅游条例》、《**市办好第十四届全运会加强城市规划****中心城市建设步伐项目工作方案》、《2020年春节期间“中国年 看**”系列文化旅游活动总体方案》、****商务厅关于加快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意见、**文物局关于钟**夜间照明工作相关问题的函《国办七号文件》。
三、《规划》修编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及年限
以绕城高速为基本轮廓,**京昆高速-绕城高速,西至西三环- 绕城高速,南至外环高速,北到渭河生态区边界,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一致。(约 768 平方公里)
规划年限: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0-2035 年,分为两个阶段:近期为 2020-2030 年,远景展望至 2035 年。
(二)规划目标
以“一个**、千种梦想、永续经营,智创未来”为理念,以提升城市夜间文化经营、加强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塑造历史文化特色鲜明的国际化大都市夜间光环境。
1、赋能夜间文旅,以灯光续写“一个**、千种梦想”的经典**故事,促进夜间消费升级。
体现**城市地位、明晰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大都市的城市夜间意象,增强**市民以及外来游客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打造**夜景品牌、提升夜晚观光吸引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2、精细化控制照明建设强度,空间与时间双指标体系,建立有序的全覆盖管理平台。
3、注重生态人本,在疫情常态化下,建立安全宜居的规划全覆盖绿色家园。关注民生,有效促进市民夜生活安全、丰富、舒适。提升市民夜间出行生活品质,提升安全感、幸福感。绿色、节能、环保是照明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避免只是追求量的建设,转向追求质的建设,通过采用科学的城市照明设计与管理手段,严控暗天空保护,拓展节能空间。
4、智慧管理,创建全周期城市精细化治理示范城。
建立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规划管理体系,保证照明规划的贯彻实施,对已经建成和待建的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避免建设资金、能源和人力的浪费。
(三)景观照明架构
景观照明架构为:“一城两环、**一山、三横、六纵、十片区、多节点”。
(四)光色规划
本指引中对载体照**色只限定光色范围,具体实施时光色可在此范围内确定。照明载体的光色分为:暖光(≤3000K)为主、中间色光(3000-5300K)为主,冷光(>5300K)为主、禁止彩光(色温不限)、局部彩光(局部可采用彩光)及光色不限。本指引中对载体照**色只限定光色范围,具体实施时光色可在此范围内确定。照明载体的光色分为:暖光(≤3000K)为主、中间色光(3000-5300K)为主,冷光(>5300K)为主、禁止彩光(色温不限)、局部彩光(局部可采用彩光)及光色不限。
(五)夜游规划
规划以通过建立多节点、多中心、层次化、个性化的夜间经济空间布局,带动**逐步形成夜间的全域旅游,促进夜间经济的多元化发展为原则。以塑造精品、丰富游线、多元体验为目标。划出“溯源瑰宝精品游”、“大唐盛世风采游”、“科技商务魅力游”、“都市乐活品质游”、“生态会展休闲游”、“文化体育主题游” 等游线,同时对**市现有灯光演绎类节目进行重新梳理。
(六) 景观照明区划
景观照明区划分为四类照明区:
Ⅳ类城市照明区(优先建设区):商务用地、商业用地、娱乐康体用地。
Ⅲ类城市照明区(适度建设区):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外事用地、体育用地、宗教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
Ⅱ类城市照明区(限制建设区):二类居住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其他服务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公用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大遗址、风景名胜区、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水域。
Ⅰ类城市照明区(暗夜保护区):生态绿地、防护绿地、特殊用地、山塬台地。
(七) 完善管理规定
建议在《**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上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应流程及政策。明确适用范围(功能照明、景观照明)、主管部门(市级、区级)、建设原则(建设重点、建设主体、资金来源、禁止条例)、运营维护(维护单位、节能措施、控制模式、特殊活动)及奖惩措施(监督机制、违规惩戒、投诉处理)等,统一建管部门,促进城市照明科技、高效的落实任务,便于城市管理。
(八) 统一控制平台
建议引入智能化控制系统,搭建**市统一的照明管理服务平台。利用分级分层管理模式,采用GIS地理信息技术,在管理模式上形成市级、区级、组团三个层次。通过多平台、多系统、多数据融合,将基础数据(GIS地理信息、运维人员信息、照明设施资产信息)、管理平台数据、监控平台数据等进行存储,利用云存储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多元数据的存储和计算。从而进行灯具运行情况实时监控、数据采集、故障检测、能源管理、资产管理、运维管理等,便于管理部门对照明效果的及时掌握并进行有效的维护及管理,提高照明**的利用率,对各区亮化设施的进行统一控制管理,合理设置开启时间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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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