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望海大道油碾路三段望海16号地下一、二层部分车位出租-2层233号
标的名称 西昌市望海大道油碾路三段望海16号地下一、二层部分车位出(略)
项目编码 DSCQ(略)DE(略) 挂牌价格 280元/月
价格说明 月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略)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9-14
是否联合出租 否 挂牌截止日期 (略)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涉及优先权: (略)
一、(略)
资产包简介
1.本次出租车位位于西昌市望海大道油碾路三望海16号,共计153个(负一层58个,负二(略))车位较为分散不集中,详见《出租明细表》。
2.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加价幅度:10元,延时报价周期: 120秒
标的简介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凉山州(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ACKTF34N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四川 凉山州 西昌市
住所/注册地址 西昌市航天大(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潘北宁
注册资本 100(略)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62H568XC
批准单位名称 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略)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2-06-21
批准文号 (23)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80元/月
价格说明
月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为500元。履约保证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回: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满足以下条件且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由出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2.承租方无《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3.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1个月-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履约保证金由承租方自行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车位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转让规定,承租方承诺自愿放弃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车位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的义务。
二、租赁期间,承租方将所租赁车位转租、转借第三方,必需书面报告出租方并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期限,否则转租、转借行为无效;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所(略),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因上述情况造成出租方和第三方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三、承租方接受该车位所属之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租金等费用、履行其他义务。
四、承租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车位,不得在该车位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五、承租方停放的车辆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不得外附或(略),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品,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出租标的(略)抵押、担保等影响出租的情形。
二、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对外出租,具体以(略)。
三、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
1.租赁用途:(略)
2.租赁期限:1个月-3年,以《租赁(略)。
3.租金:租金按合同约(略)80元/月。
⑴按月支付租金:(略)
⑵一次性支付1年租金:标准车位270元/月;子母车位470元/月。
⑶一次性支付3(略):标准车位250元/月;子母车位450元/月。
四、挂网图片不做实质参考,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和实地勘查,对应挂网公告实际车位编号竞拍,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五、其他车位管理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向物业交纳。
六、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税、费和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
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出租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及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略)。
八、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相关票据。
九、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出租明细表》。
十、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略)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05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2-11-18 16:(略)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略)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略)
账号 (略)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略),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应支付给出租方的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略)损失的;
2.(略)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略)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租赁合同》;
8.《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略),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出租明细表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样本)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略)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五、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车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略)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甘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略)
六、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略),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略),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略),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略),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略)。
第十条意向方报(略),对提交的(略)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略)(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略)。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略)。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略)
第十四条若意向(略),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1条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略),以提供的汉语(略)。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略),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略)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略)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略)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略)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七、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略),也不会降低投(略)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略)(以下简称“(略))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略)。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略),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略)。投资(略)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略),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略)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略),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略)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略),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略)。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