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202****10025-1 采购人(全称): ****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库房租赁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3-01-01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我司负责档案保管过程中所需的工作设备、工具、消耗材料、设备及工具更换配件及维护、各类损耗、人员工资、社保费用、伙食补贴、工装费用、福利奖励、企业管理费、水电费、物业停车费、法定税费和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4.结算方式 f98f4bdf22d74dfb842e9bd9b5785d****96000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福元路支行(****:430********05250157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首次支付是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90日内,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周期满一年时续签合同后90日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用,每次付费的同时须中标供应商开具正规发票,付款流程按采购人的财务制度执行。,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5.2.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拟定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8)本项目第一个合同年在项目整体建设安装调试完毕并试运行1个月后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后两个合同年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国家标准对项目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有异议和疑议项提出书面说明,如果无异议,双方签署验收合同报告,验收费用包含在项目预算中。 (9)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0)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政府财管部门备案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售后服务期。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3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4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6.5合同中止与终止 6.5.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因甲方中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6.5.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6.7合同转让和分包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6.8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9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我公司提供的产品均为原装合格正品,带说明书、保修证等资料。项目的实施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交付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质量标准要求,所有材料均为环保材料,无毒无危害,符合采购人采购要求。在工程竣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施工、管理。 11.1建设内容 11.1.1档案库房租赁服务 由供应商建设租赁库房,****档案馆进行租赁使用。项目建设地址仅限**市内五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租赁库房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使用面积大于800平方米,库房电力满足10KV外线双电源进线供电,****档案馆24万卷纸质档案的能力。项目整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具备验收合格交付能力。****档案局颁发的《档案馆建设标准》中档案库房的要求。租赁方完成建设后,****档案馆的工作人员管理,能满足《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机关档案社会化服务的有关规定。 11.1.2乙方提供的租赁库房需满足以下标准: 乙方提供的档****档案局令第13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等文件要求,档案库房需达到“十防”要求即: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有害生物、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 (1)防火 严禁烟火:档案库房严禁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要在明显处标识“严禁烟火”警示牌; 照明设备:档案库房用电动力负荷需采用380V三相供电,照明负荷采用220V单相供电;照明灯具宜选用40W或60W乳白色白炽灯,并加装防爆罩;档案库房要配备手电筒,以备停电时使用,严禁明火照明; 线路铺设:线路铺设必须为暗线,且根据要求选用线材;开关、插座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灭火器材:库区配置国家档案库房建设标准中卤代烷自动消防灭火系统。库区外灭火器材需选用卤代烷灭火剂,灭火器材存放位置要方便取放,; 避雷设施:档案库房库房所在的建筑物需要建设有避雷设施。 (2)防盗 档案库房应安装防盗窗、防盗门,安全保管钥匙。建议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及监控设备。 (3)防紫外线 档案库房要使用白炽灯,禁止使用日光灯。档案橱俱摆放应与窗户垂直;档案库房窗户要有红黑两色窗帘,避免阳光直射档案。 (4)防有害生物 档案库房要及时投放防虫药物,推荐使用电子杀虫仪;档案库房禁止存放食物,要安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盒,及时投放灭鼠药物。 (5)防水 库房设施:档案库房不宜安装水(气)暖;上下水管道禁止通过档案库房。 (6)防潮 温湿控制:档案库房需控制相对湿度为50—65%; 防潮设备:档案库房要根据面积配备一定数量的温湿度仪和除湿机。 (7)防尘 入库前除尘,保持室内清洁、窗缝隙密封、设置纱窗、纱门。 (8)防高温 档案库房需建设空调设备温度一般控制在14--24℃。 (9)防污染 档案库房要远离污染区,周围有空气污染的,档案库房门窗要进行密封处理。 11.1.3租赁库房的安全建设 (1)基础设施安全建设 消防设施 A.按照 GB50140-2005和 DA/T 45-2021 等标准配置消防灭火设施,灭火介质不能对档案产生二次损害,不能污染环境,达到档案馆一级消防标准。 B.档案库房配有完善的防火系统和自动防火报警系统,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按设备要求定期检查更换,并做好相应记录。 C. 配置消防控制室,提供全天候专人值守。 D. 档案库房不得跨越所属建筑的其他防火分区,库房之间的隔墙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墙,防火分区间及库房与其他部分之间的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4.0h的防火墙,其他内部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档案库房中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E. 档案库房建筑及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安防设施 A.库房的周边、所有出入口、办公室、借阅室、档案消毒室、档案存储区域和电梯等,均应设有24小时无盲区监控录像系统,录像系统具备180日以上存储能力,****档案馆管理人员查询。人员出入库区必须通过安全检查。 B.库房安装防盗自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更换,并做好相应记录。 C.配置安防控制室,提供全天候专人值守。 安全保卫 A.定期检测消防、安全监控设备和申路等运行情况,建立消防等安防预案。 B.设施设备检查、安全值班、监控巡视记录应长期保存,不少于协议保管期满后10年,以备查阅。 C.建立每日及节假日安全值班制,节假日放假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D.定期对库房进行防虫、防霉、防鼠等处理,保证档案安全。 人员管理 A.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档案法律法规及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与标准,并具备符合岗位需求的相应业务技能。 B.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档案安全教育相关培训,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C.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保密 A.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不翻阅、不传播、不泄露所保管档案的任何信息。 B.建立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加强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 C.****档案馆报备主要负责人和安防人员的变动情况。 11.1.4租赁库房的智能建设 档案库房在建设****档案局《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档案安全保护的管理技术要求设计完成,突出了档案库房档案安全保护的“档案馆十防”(即防高温、防潮湿、防盗、防火、防霉菌、防光、防尘、防虫、防鼠等)要求。 库房硬件环境系统建设,包括库房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手摇密集架、智能恒温恒湿控制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门禁系统。 建设智能管控平台系统,对库房环境系统的自动化设备进行集成,开发统一的软件系统界面,实现各自动化设备统一管理。 档案库房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 建设档案库房一体化管理平台,分布式采集单元、区域监控设备、档案管理设备、集中监控系统平台,****档案馆库房的一体化监控管理。系统在满足测点数据接入及性能指标基础上,实现告警、权限、报表、联动控制等功能的统一管理、统一展示,并具备在线升级及扩展能力,满足档案库房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的管理要求。 库房环境监控管理 通过采集环境温湿度、空气质量等数据,结合恒湿消毒净化一体机监测子系统,对库房内恒温恒湿与净化设备进行管理和控制,实现环境参数变化与设备间的智能联动控制。同时集**全防范、智能灯控、超声波防鼠等子系统,全方位保障档案库房和实体档案的安全。 库房环境监控管理应包含:库房防鼠设备、漏水检测设备、温湿度监测设备和湿度控制设备。 库房自动化管理系统 恒温恒湿系统 通过在库房内安装温湿度传感器实时监测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然后再通过监控恒湿消毒净化一体机和空调,对一体机和空调进行实时控制,当库房的温度降低(或升高)的时候让空调关闭(或开启)制冷;当库房的湿度低于(或高于)45%时控制一体机进行加湿(或除湿)。 纸质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要求应符14-24℃,相对湿度45%-60%的规定。 恒温恒湿系统应包含:温湿度监测设备和湿度控制设备。 库房漏水监控 在空调、除湿机周围或其他可能发生漏水的位置铺设漏水监测绳,漏水绳和漏水控制器连接。 库房应防潮、防水,屋面防水等级应为Ⅰ级;地下防水等级应为一级,并应设置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 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小于0.50m;室内地面应有防潮措施。 照明系统 档案库房的照明系统应该达到以下规范:工作场所应设置一般照明;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档案库房灯具光源应急点亮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0.25s;档案库房应采用高光效 LED 灯具或其他无紫外辐射、红外辐射的灯具。 空气净化监控 在库房内关键位置安装空气质量检测变送器,可控制并管理各库房的空气质量,可动态显示库房CO2、PM2.5、PM10、TVOC等。 按照国家标准档案库房温度达到14 ℃~24 ℃,相对湿度达到45%~60%,空气流速达到0.3m/s(空调出风口) ,新风量达到30m3/(h﹒人),二氧化硫(SO2)小于0.01mg/m3,二氧化氮(NO2)小于0.01mg/m3,臭氧(O3)小于0.01mg/m3,颗粒物:PM10 小于0.15mg/m3、 PM2.5 小于75μg/m3,甲醛(HCHO)小于 0.10mg/m3,氨(NH3) 小于0.20mg/m3。 空气净化监控应包含:库房空气质量监测设备。 安防、消防监控 消防系统整合库房内各消防设备,包括烟雾报警器、灭火设备、库房漏水报警设备等,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监控,自动记录设备运行情况,相互协调联动工作,保障实体档案以及库房内各设备的安全。 档案装具 档案装具排列要求:主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两行档案装具间净宽不应小于0.80m;档案装具端部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60m;档案装具背部与墙的净距离不应小于0.10m。 档案装具需满足存放24万卷纸质档案的能力。立柱采用1.5mm厚优质冷轧钢板,门框、门板采用1.0mm厚优质冷轧钢板,门面表面平整、搁板采用1.2mm厚优质冷轧钢板满足承重要求、轨道垫板采用2.0mm厚优质冷轧钢板,轨道座及轨道采用防锈处理,美观**耐用。密集架要求外形美观、结构新颖、刚性足、承重能力强,调节层距灵活、与挂板配合牢固且无缝隙,具有良好的防尘、防鼠、防潮功能。满足国标及现场存储要求。 11.1.5数字档案管理平台建设 按照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场景建立一个覆盖档案管理全流程的工作服务管理系统,实现档案数据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统计、编研等功能,适用于档案生命周期管理。可依据授权向第三方系统开放接口,包括OA办公系统及各业务系统,建立集成其他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接收与归档实现文档一体化、智能化、自动化方式的档案管理平台。实现各类档案信息**的共享,同时对各类档案形成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针对不同利用对象,实现档案信息**分层共享,方便、快捷满足各类用户利用需求,对档案信息**建立知识化管理的平台。保证数字档案信息**的可靠可信和长期可用,使数字档案具备传统档案所具有的原始性、凭证性和长期可读性。通过档案信息化建设后,可适用于单位与各下级隶属单位。 将老档案系统的数据及原文迁移至该平台,纸质档案搬迁至租赁库房依然可以便捷使用,通过数字档案管理平台****档案馆内查档。 数字档案管理平台包含以下内容:
(1)档案**管理系统 系统应依据《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南》《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开发。是平台化、无插件、易交互、高性能的软件产品。系统以档案业务应用服务为基础未来可通过升级、增加或替换原有的应用服务,不断满足档案业务发展的要求。 (2)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应满足《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建设指南》(GB/T31914-2015)、《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GB/T29194-2012)、《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2021年)》等有关要求,确保电子档案统一规范的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可用,贯彻前端控制原则、文档一体化及全程管理原则,打通从业务系统到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再到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系统的信息通路,实现了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 (3)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系统 系统应遵循《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DA/T48-2009)《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47-2009)《基于文档型非关联型数据库的档案数据存储规范》 等相关标准规范,满足了档案部门的电子档案长期、可靠的保存需求,保证电子档案存储过程中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 (4)多媒体档案管理系统 多媒体档案管理系统应能实现各类多媒体档案的统一收集、管理、保存和利用。对在各类业务中产生的图片、音视频进行统一收集和管理,****档案馆多媒体库;系统应具有在线征集、关键信息自动提取、视频自动分段、关键帧提取、审批控制;前端发布展示、图片墙展示、热点推送、视频精选、视频在线点播等功能。 (5)档案远程预约利用系统 系统应能实现各类用户利用电子、实物档案的全流程管理,****档案馆次数,提升档案利用、管理效率。系统应能支持对电子档案真伪校验、检索、远程授权(原文浏览、下载、打印等授权)等功能,确保电子档案在线利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系统需提供了对实体档案预约时间的设置、到期提醒等功能。 (6)应用支撑系统
(7)接口对接 数字档案管理平台应能提供**市**区目前在用OA办公系统收发文接口和档案借阅审批接口:具备通过查询条件检索文档数据进行文档借阅登记;根据不同档案文档类型调用 OA 借阅审批流程; 流程通过 OA 工作流审核完成后,返回至档案平台,借阅成功后用户可在借阅列表中查阅所借信息; 针对借阅中的档案,档案用户可时时查看审批进度等的功能。 数字档案管理平台应能在在**区档案系统范围内建立具有统一、灵活、高效、便捷的综合档案信息展现平台,以档案信息展现为主要目标;建设在线档案借阅查询平台;与 OA 业务系统的集成,形成信息共享、展现的平台;****档案馆公文自动流转、在线申请档案等功能。 所需接口清单:
11.2项目相关的标准准则 《中华人民**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版] 《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 《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1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1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范》GA308-2001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信息技术客户通用电缆铺设要求》ISO/IEC11801 《民用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档案保管外包服务管理规范》 《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南》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数字室建设评价指标》 《国家电子文件管理工作规划》 《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 《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GB/T29194-2012) 《电子文件系统测试规范》(GB/T31021.2-2014)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基本功能规定(2021年)》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DA/T 45-2021替代 《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条例》 《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建设指南》(GB/T31914-2015) 《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封装规范》(DA/T48-2009) 《版式电子文件长期保存格式需求》(DA/T47-2009) 《基于文档型非关联型数据库的档案数据存储规范》 11.3建设工程设计依据 档案用房及设施配备 (1)档案库房、阅览室、办公室满足开展档案工作基本需求。 (2)档案库房配备电子监控、防盗报警器、温湿度记录仪、灭火器、空调机、去湿机、加湿器、消毒灭菌机、吸尘器、符合标准的光源和遮光等档案保护设备,实现“十防”要求。 手动密集架,隔板10层规格 (1)四节型:固定列:长3890*宽600*高3800*8列; (2)五节型:移动列:长4820*宽600*高3800*54列:固定列:长4820*宽600*高3800*8列; (3)六节型:移动列:长5750*宽600*高3800*62列:固定列:长5750*宽600*高3900*2列; (4)数量:合计1591.3立方,每节可放340盒共计242760盒。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依据现行国家标准与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JGJ/T244-2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 ;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229-2010;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GB50118-2010。 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 1、Ⅰ类民用建筑应包括住宅、居住功能公寓、医院病房、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 2、Ⅱ类民用建筑应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等; 3、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其限量应符合6.0.4的规定。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以上规范的有关规定。 11.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17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2006 11.5服务要求 11.5.1安全及物业管理(1)我司安排24小时安保巡逻。 (2)我司提供****园区具有专业的消防控制系统或设备装置,****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3)我司具有货物搬运辅助工具和服务能力。 11.5.2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术要求(1)我司在库****档案局《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档案安全保护的管理技术要求设计,突出档案库房档案安全保护的“档案馆九防”(即防高温、防潮湿、防盗、防火、防霉菌、防光、防尘、防虫,防鼠等)要求。建设智能库房管理系统,通过网络技术支持,使租****档案馆的统一管理, (2)数字档案管理平台需满足2022国家安可战略的要求,支持国产化环境的应用及部署,以及在数据安全上采用了高保密及多种把控方式。 11.5.3档案转运本项目包含档案转运工作,中标供应商需将存放在****的部分档案和相关设施设备转运至目标库房(含档案下架、上架,设施设备拆卸)。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档案转运方案和安全操作规范,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开始转运工作。 11.5.4项目验收(1)本项目第一个合同年在项目整体建设安装调试完毕并试运行1个月后采用一般程序验收,后两个合同年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根据合同规定和相关国家标准对项目结果进行验收。并对有异议和疑议项提出书面说明,如果无异议,双方签署验收合同报告,验收费用包含在项目预算中。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双方签署验****政府财管部门备案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售后服务期。 11.5.5其他要求(1)服务地点:****。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付款方式:首次支付是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90日内,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周期满一年时续签合同后90日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用,每次付费的同时须我司开具正规发票,付款流程按采购人的财务制度执行。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我司负责档案转运和保管过程中所需的工作设备、工具、消耗材料、设备及工具更换配件及维护、各类损耗、人员工资、社保费用、伙食补贴、工装费用、福利奖励、企业管理费、水电费、物业停车费、法定税费和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5)我司报价时应将库房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采购人调阅档案和法定节日前安全检查产生的停车费(每次不超过1台车)包含在内。我司不将额外向采购人收取前述两笔费用。 (6)后续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档案编号按照顺序上架,存放在指定位置。 (7)我司在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项目要求。订立合同时,我司需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 (8)我司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我司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9)我司提供的库房租赁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时,自采购人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一周内整改到位、一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超3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10)采购人如若发现我司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上报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11)供应商在响应前,可自行踏助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11.6售后要求 为解除客户的后顾之忧, 我司成立了一个不少于4****小组,在服务保证方面,我们坚持如下几点: (1)我司提供的产品均为原装合格正品,带说明书、保修证等资料。 (2)在工程竣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施工、管理。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免费提供三年的售后维护期,包括库房的软硬件设备设施、智能馆库一体化系统及数字档案管理平台。 (4)免费保修期内,若客户的系统有任何故障项目团队确保7*24小时响应,及时解决服务需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交付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质量标准要求,符合采购人采购要求。 11.6.1现场安装规范及细则 (1)严格遵守现场安装规定,确保文明安装,安全安装; (2)安装人员严格听从售后服务经理指导,确保安装现场工作有序进行; (3)轻拿轻放,摆放整齐,不得拖拉,包装物严禁靠墙停放,注意对现场装饰及产品的保护; (4)安装现场严禁烟火; (5)垃圾及时清理,保持现场整洁卫生。 11.6.2维修服务规范及细则 (1)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售后服务人员在接到维修来电来函时,应详细记录客户名称、具体地址、联****服务处理中心处理; (3)服务要做到诚心、精心、细心,规范操作和文明用语; (4)凡属有偿服务,应由维修人员向客户收取费用,并开具发票或收据。 11.6.3客户意见和投诉服务和细则 (1)通过公示的热线服务电话或其他方式,接受客户的服务咨询、意见反馈或投诉等; (2)售后人员对每一次来电均应详细记录有关登记的表格,按规程和分工转达有关部门处理,紧急事件应及时上报; (3)受理的意见和投诉中涉及产品质量、使用功能等,及时送生产厂家处理; (4)对每次来电、来信、来访须给予迅速、满意回复,对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要综合整理,提供有关部门; (5)对客户提出的****公司相关部门反馈,并将处理意见和结果及时通报客户。 (6)服务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应对基本原则。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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