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设备采购计划项目
院内论证邀请公示
一、需求概况
****在新冠疫情防控时期,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完善我院发热门诊单间隔离床旁肾脏替代治疗建设的需要,医院拟采购小型可移动血液透析用水处理设备一套,可移动血液透析机一台;预算资金25万元,诚邀合法的具备经营****医院的调研论证。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设备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设备项目的无需接受本条款);
(四)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报价时须提供生产厂商或省级代理出具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产品授权函;
(五)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红章)
因疫情防控需要不设竞价现场,只接受线上报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用中国邮政EMS寄送方式,拒收到付件):
(一)供应商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厂家的三证。
(二)意向供应商所投产品应为经过市场检验的成熟机型,在近一年内在**省内(粤北地区为佳)至少有1家以****医院业绩,提交:
1.报价单;
2.该产品完整的技术参数、功能配置;
3.产品的彩页、厂家资质资料;
4.产品的销售合同书或成交发票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厂商所推荐产品的销售客户名单和联系电话。
(三)报名资料须密封提交。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所投资料只能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22年11月19日中午12点,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邮寄地点:**省**市乐城街道盐围街70号****设备股,收件人:易爱军,电话:075****6829
五、评审方法
调研论证的合格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少于3家按废标处理。****管理委员会、****中心等相关****小组进行评审,择优排名,取前三名的第一名胜出,第一名在时间范围内不能履行评**果,将顺延至第二名为成交方,以此类推。****监察室全程监督评审过程。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项目编号:****
地址: **省**市乐城街道盐围街70号
联系人: 李先生 易先生
联系电话: 0751-****829
备注:参与医院本次调研论证的单位对以上提供全部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提交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章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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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