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车轻材料有限公司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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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1(略) |
青岛中(略) |
北京华舆华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南车华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5 |
85万元 人民币 |
10 |
(略) |
网络竞价 |
1.本项目与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5万股股份(2.29%股权)、浙江驰宇空天技术有限公司5.84%股权、无锡金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8万股股份(1.42%股权)、北京和能时代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66.0411万股股份(15%股权)、北京安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7.62(略)(3.07%股权)、悦利电气(江苏)有限公司11.52%股权、北京锦源汇智科技有限公司8.07%股权、无锡天脉聚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0.36%股权、上海齐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5%(略)(湖南)交通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1.11%股权项目捆绑转让,若征集到多家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价起始价为11个项目转让底价的总和。如成交价格高于竞价起始价,则增值部分按11个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上述捆绑项目中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5万股股份(2.29%股权)的标的(略),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交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铁科”)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4.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1.意向(略)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略)。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略)万股股份(3.07%股权)、悦利电气(江苏)有限公司11.52%股权、北京锦源汇智科技有限公司8.07%股权、无锡天脉聚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0.36%股权、上海齐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5%股权、迅畅(湖南)交通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1.11%股权项目捆绑转让,在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所有其他捆绑项目的受让申请; (2)知悉上述捆绑项目中,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5万股股份(2.29%股权)项目标的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本方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认自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份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若因自身原因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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