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市属直管公房非居住房智慧安防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8日
公告媒体:**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以上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一)更正公告2中的评分标准“3、****管理部门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单位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未提供不得分。”现取消。
(二)更正公告2中的评分标准“1、响应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得4分,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现取消。
(三)更正公告2中的评分标准“(二)技术规格及性能(满分19分)
1、设备技术参数符合性(智能消防设备清单):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应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得19分;带★项指标为重要指标,如出现负偏离,每一项扣2分;其他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各响应单位均应提供足以证明技术参数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如复印件或扫描件),并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
现更改为:
“(二)技术规格及性能(满分26分)
1、设备技术参数符合性(智能消防设备清单):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应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得26分;带★项指标为重要指标,如出现负偏离,每一项扣2分;其他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各响应单位均应提供足以证明技术参数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如复印件或扫描件),并与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
(四)原采购文件第三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中“1、构建主风险管理体系”增加“1.3投入本项目配备人员需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响应单位需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为不实质性响应)”
三、其他更正事宜:
响应单位需重新下载采购文件,拟制后,重新上传电子标书。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锦帆路239号
联 系 人:朱茂舜
联系方式:0512-****4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商务中心308室
联系方式:0512-****8526-8010、0512-****8526-8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梅、喻悦、孙保会
电 话:0512-****8526-8010、0512-****8526-8022
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特此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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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