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度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 2023年度保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有关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附件一 评标办法”中合同包3的部分评分标准调整如下:
1、评标因素“保单条款”中的评标标准“1.单票保单投保限额:单票 RMB3000万(含)及以上(3分),单票RMB1000万(含)-RMB3000万(2分),RMB1000万及以下(0分),需提供保单作为证明材料。”原文修改为“1.单票保单投保限额:单票 RMB3000万(含)及以上(3分),单票RMB1000万(含)-RMB3000万(2分),RMB1000万及以下(0分)。注:需提供保单作为证明材料;如****公司的,须同时提****公司****公司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绑定的证明材料。”
2、评标因素“信评等级”的评标标准“近三年内信评等级(“标准普尔”、“穆迪”权**评机构),皆为“稳定”及以上(1分),如有一年为“不稳定”(0分)。”原文修改为“近三年内信评等级(“标准普尔”、“穆迪”权**评机构),皆为“稳定”及以上(1分),如有一年为“不稳定”(0分)。注:须提供信评等级证明材料;如****公司的,须同时提****公司的信评等级****公司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绑定的证明材料。”
3、评标因素“企业实力”的评标标准“投标人年保费收入≥100亿元人民币的得3分;100亿元人民币>投标人年保费收入≥50亿元人民币的得1分;投标人年保费收入<50亿元人民币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最新营业年报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原文修改为“年保费收入≥100亿元人民币的得3分;100亿元人民币>年保费收入≥50亿元人民币的得1分;年保费收入<50亿元人民币的不得分。注:须提供最新营业年报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如****公司的,须同时提****公司的最新****公司与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绑定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