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美维电路有限公司三次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三次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街道山湖路**段28号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街道山湖路**段28号(中心为:北纬22°57′45.850″,东经113°45′29.170″),在牛山外经工业集聚区的范围内,拟利用已建成厂房进行改扩建,主要设置废液处理系统、膜渣酸化烘干减重系统等实现危废减量,以及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等配套工程,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和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不改变原有的生产规模。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达到159898万元,占地面积保持为121708平方米,建筑面积保持为96435平方米,年加工生产线路板保持为2040万平方英尺。近期,达标尾水****水厂,与污水厂尾水一并引至老围河末端,****水厂的管道由市政截污管网改由专管,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最终排放去向与现状保持一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改扩建项目废水站配药室、废液处理系统和膜渣酸化系统产生的酸雾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水:改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水厂;固废: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噪声:改扩建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11-22 |
联系人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131、****5880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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