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11/23
****保障局、****开发区医保主管部门,****医疗机构:
为促进医学技术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体现医护人员劳务价值,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对部分现行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在****医疗机构执行。
二、****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定价。附表所****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下浮幅度不限;二级、****医疗机构最****医疗机构最高价格的90%、80%,下浮幅度不限。
三、医疗机构要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0日。
附件: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