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一)原(略)“四、评分标准”-“人员配备”-“(5)其他团队成员”-“1)水电工”要求现更正为:
“1)水电工: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初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应急管理局(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或低压电工证)的,得2分;”
(二)原(略)“四、评分标准”-“业绩”要求现更正为:
“具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8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业绩合同关键页的清晰扫描件,需明确体现服务对象、项目类型等相关评审要素,如无法体现的(略),否则不得分。”
(三)本项目采购公告及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略)组成部分,与(略)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四、凡对本(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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