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办事处发展大道)雍和世纪城7/8号裙楼-2-116
标的名称 **省**县****办事处发展大道)雍和世纪城7/8号裙楼-2-116
项目编码 **** 挂牌价格 5.9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0-26
是否联合转让 否 挂牌截止日期 2022-11-29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详见资产明细表。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000元的正整数倍。
特别提示:网站上的图片仅作参考之用,以实际为准,购买前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详细了解。
此次标的转让挂牌公告期内看房联系电话:朱威宇180****2202,地址:电话约定
标的资产概况
详见资产明细表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二、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官网(www.****.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17204E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在地区 ** **市 **区
住所/注册地址 **市**区杜家街42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郭红卫
注册资本 120,000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集团****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3346U
批准单位名称 龙马兴达资产**项目工作组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龙马兴达资产**推进情况专题汇报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1-09-06
批准文号 资产**纪字〔2021〕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9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专用账户结算。
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四、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1、位于**市市区的房地产
(1)位于**市**区黄舣镇酒盛路47、57号、65、93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合计1355.29㎡,混合结构,房屋所在建筑物共6层∶委估房屋位于2层,房屋室内均为**,消防设施完善。委估房屋均临街,交通便利,****政府、****幼儿园、****学校等。
(2)位于**市**区黄舣镇红米街88号9号楼、3号楼的仓储和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2340.75 ㎡,钢混结构,房屋所在建筑物共5层,委估房屋位于-1~4层,1层为落地玻璃门,室内均为**,消防设施完善。委估房屋位于**文化旅游风情商业古镇,房屋均为统一打造的集住宅和商业一体的仿古特色风情古镇,**边,视野开阔,交通便利,临长江、江湾幼儿园、乾坤酒堡高尔夫球场等。
(3)位于**区胜利街7号3幢负1楼4号、5号门市,建筑面积合计81.69㎡,钢混结构,房屋所在建筑物共8层,委估房屋位于-1层,4 号****卤肉店,5号门市目前出租经营"游三鱼行",委估门市内均有独立厕所,通水电,房屋位于地面1层,不临街,周边临杨师白马鸡汤、****宾馆、****幼儿园等。
2、位于**县的房地产
(1)位于**市**县金兰大道683号1幢负1层1号的商业用房,混合结构,建筑面积688.05㎡,房屋所在建筑共8层,委估房屋位于负1层,**,位于车库内,现处于空置中。
(2)位干**市**县金兰大道683号2幢201号的商业用房,混合结构,建筑面积99.37 ㎡,房屋所在建筑共8层,委估房屋位于 2层,地面贴木地板,墙面刷乳胶漆,吊顶;无单独进出口,需从3层301号住户内进入。
(3)位于**市**县金兰大道683号3幢负1层3号的商业用房,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47.86 ㎡,房屋所在建筑共8层,委估房屋位于负1 层、墙面刷白,地面贴胶,吊顶,安装卷帘门,现出租给"宠物之家"。
(4)位于**市**县金兰大道683号4幢1层1-9号和5幢1层1-4号的13套商业用房,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共计970.81 ㎡,房屋所在建筑共8层,委估房屋位于1层,地面贴砖,墙面刷漆,吊顶,现出租给"****幼儿园"。
(5)位于**市**县金兰大道683号负1层1-44号的44个车位,钢混结构,建筑面积共计2138.88 ㎡,房屋所在建筑共1层,委估房屋位于负1层,水泥地面,墙面刷白,车位划线,安装消防设施,有1个进出口,现处于空置中。
3、位于**县的房地产
(1)位于****办事处发展大道雍和世纪城金融街1幢、2幢、3幢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合计9406.99㎡,钢混结构,委估房屋位于1-6层,部分房屋空置,部分出租经营"****酒店"等,房屋通水电,消防设施完善。
(2)位于****办事处发展大道)雍和世纪城7/8号裙楼-3~-1 层的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共6849.05㎡,钢混结构,委估房屋所在建筑共36层,位于-3~-1层,实际位于地面1-3层,房屋室内**,消防设施完善。
委估房屋交通便利,周边商服繁华程度一般,****总站、****医院、****小学等。
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处置标的以**君康****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君康评报字(2021)第76号)作为参考依据,每套资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二、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本次处置的标的中,**市**区胜利街7号3幢负1楼4号、5号;**市**县****办事处发展大道)雍和世纪城金融街2幢1-12、1-13、4-1、4-2、5-1、5-2、6-1号;**县金兰大道683号3幢负1层3号;**县金兰大道683号4幢101号—109号、5幢101号—104号现为出租状态。租赁期满后,如租住户经受让方同意愿意继续续租的,续租租金由受让方收取。若租赁期满后,受让方需要收回房产,转让方负责租住户清退工作。(租住情况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同等条件下,现房屋租住户享有受让优先权,在本次交易中采用过程行权的方式行使权利。
四、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可能涉及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其相关手续。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本次处置标的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
七、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不退还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
八、**县金兰大道683号车位仅受让给该小区住户,意向受让方报名车位的数量不能大于其所持有的该小区房产套数,即意向受让方持有一套该小区房产,就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持有两套该小区房产,最多只能报名两个车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应了解自身受让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
九、本次资产成功受让后,若涉及维修基金的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缴纳。
九、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购房条件,且不违背中国境内的房地产政策,如因不符合前述约定导致产权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由受让方承担的交易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本项目中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物业费,遵照资产所在小区管理相关要求。
十一、此次标的转让挂牌公告期内看房联系电话:朱威宇180****2202,地址:电话约定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资产处置明细表等资料。
十三、资产成交后,西南联交所将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给西南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在收到受让方全额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后,将扣除转让方服务费后的剩余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2-11-29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公司
开户银行 ****分行
账号 741********0021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房屋买卖合同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转让明细表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六、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0-****532
项目报名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3311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180****5302,159****9279,028-****7217
七、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com)及第四产权(www.****.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1条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本所按照《****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二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三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八、风险提示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