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仪和台式计算机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2号 |
【信息时间:2022-11-24】 |
受****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投影仪和台式计算****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投影仪和台式计算机等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2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本项目项目需求书第二包中“交换机,摄像头,硬盘录像机,硬盘-监控级”技术参数变更,详见附件1。 2.本项目网上应答时间变更为2022年11月22日9:00至2022年11月30日13:0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13:00;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2年11月30日13:00至14:00。 3.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2022年11月24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梁晨、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831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大沽南路103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瑗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017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传真号:022-****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投影仪和台式计算机等设备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8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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