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应答人(略),为法律上和财(略),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仅须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略)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须同时(略),否则不予认可。
2.3 应答人须提供自(略)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签订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名称、合同金 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等内容),若为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不清晰, 或无法查阅者视为无效业绩。
备注:以上业绩须提供与上述合同或框架订单对应的任意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税收违法”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无记录,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
注:需做书面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评审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
2.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符合的要求。(需提供承诺)
2.6其他说明事项:
1)应答人不得存在(略):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全及事故责(略)
(2) 应答人(略),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略))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母公司与 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控股的不同子公司或总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略)。
(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略)。
(4)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备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备 注:采购人根据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大数据平台对应答文件的围标串标分析结果,如围标串标分析结果中体现出应答人有违反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 中《附件1 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规则》的,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应答人须知前附表中备注1中《采购(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