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政综〔2022〕343号
****政府关于**市**区县道511以北、港尾铁路支线以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个控规的批复
****政府:
你镇《关于报请审批**市**区县道511以北、港尾铁路支线以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个控规的请示》(**政〔2022〕4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市**区县道511以北、港尾铁路支线以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同意《**市**区县道511以北、港尾铁路支线以西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和要求如下:
(一)01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38433平方米。
2.规划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100103)。
3.控制性指标
(1)容积率:0.9≤FAR≤2.0;
(2)建筑密度:30%≤D≤40%;
(3)建筑系数:40%≤D≤60%;
(4)绿地率:10%≤G≤20%;
(5)建筑限高:建筑物<36米,构筑物<50米;
(6)停车泊位:车位配置按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市实施细则(2022年版)》执行;
(7)建筑退距:低层建筑退让南侧、东侧绿地不少于7米,退让西侧用地红线不少于5米,建筑距北侧用地红线不少于5米且与挡土墙或护坡下缘的水平距离应满足规范要求;其余建筑退距按《**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市实施细则(2022年版)》执行。
4.其他规定
(1)若地块与西侧东坑2021-01地块属同一业主,在符合相关规划、安全要求、用地标准且不改变土地用地的前提下,可进行并宗开发,统筹布局,指标综合平衡。
(2)地块设计应符合《****工厂设计规范(GB51186-2016)》的要求。
(二)02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4117平方米。
2.规划用地性质:公园绿地(1401)。
3.绿地率:G≥65%。
4.02地块南侧需预留用地作为01地块通道及运输廊道通道。
(三)03地块
1.规划用地面积:1469平方米。
2.规划用地性质:防护绿地(1402)。
二、****卫生院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同意《****卫生院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和要求如下:
(一)规划用地面积:16691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0806)。
(三)控制性指标
1.容积率:FAR≤2.0;
2.建筑密度:D≤35%;
3.绿地率:G≥18%;
4.建筑限高:H≤50米;
5.停车泊位:地块应配置不少于140个机动车停车位,并按《**市实施细则(2022年版)》及《**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J13-278-2017)》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
6.建筑退距:****卫生院既有建设用地,地块内规划保留的现状建筑退距按现状控制;如**、改建、扩建,则低层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少于5米,退让西北侧、西南侧道路红线不少于6米,退让东北侧道路边绿地不少于7米;其余退距按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市实施细则(2022年版)》执行。
(四)其他规定:****卫生院既有建设用地。根据上位规划,港尾卫生院今****医院。受现状用地条件限制,本控规绿地率按≥18%控制,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140个控制。****医院改扩建用地内补足绿地及停车位,****医院整体绿地率、停车位配置标准符合规范要求。
三、******公司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同意《******公司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和要求如下:
(一)规划用地面积:24792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100102)。
(三)控制性指标
1.容积率:1.5≤FAR≤3.0;
2.建筑密度:30%≤D≤55%;
3.建筑系数:40%≤D≤55%;
4.绿地率:10%≤G≤20%;
5.建筑限高:H≤24米;
6.停车泊位:地块内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应按不少于0.8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机动车停车位,按不少于4个/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生产性建筑按实际需要配建停车位。
7.建筑退距:低层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少于5米;其余退距按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市实施细则(2022年版)》执行。
****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 2022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