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滨河路向阳村段8号85幢-1至2层全部房产
**市**区滨河路**村段8号85幢-1至2层全部房产
交易项目编号:****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市**区滨河路**村段8号85幢-1至2层全部房产 | 项目编号:**** | |
标的编号: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批准单位名称: | ||
1522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20 | 挂牌日期:2022-11-26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区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56.6****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意向受让方在踏勘时须遵守转让方相关管理办法。 6、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 ||
https://otc.****.com/dzsw/detail/234638.html | ||
****交易所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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