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采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拟对****2023年度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二、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采样服务,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次为招标方人员和物表开展上门采样服务。招标人安排人员与投标人的工作人员进行对接,确定每批次采样人员、物表数量及预约上门采样时间,并提供符合标准规范的采样场所,组织招标方人员按时进行采样。
2、项目内容:
序号 | 内容 | 次数(预计) | 最高单价限价 (人民币) | 备注 |
1 | 人员核酸采样 | 92000人次 | 5.5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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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物表核酸采样 | 3000点位 | 5.5元/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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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样为10:1或20:1混采,表格中的次数为2023年全年预估的数据,实际采样数量及频率以实际需求为准,****政府防疫政策调整,随之调整。人员和物表核酸采样最高单价限价5.5元/人次(点位)。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分批次上门采样。其中,人员采样所需试剂盒、配套医疗耗材等由招标人提供,采样完成后由****政府指定地点进行检测;物表采样所需试剂盒、配套医疗耗材等由中标人提供,采样完成后由中标人将样本送至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单批次采样结束起 18小时内出具纸质或电子检测结果报告。
3、采样地点:老塘山港区二期码头、三期码头、五期码头。
四、控制价
522500.00元,其中人员和物表核酸采样最高单价限价5.5元/人次(点位)。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与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有效协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学检验科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或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生物安全防护等级BSL-2****实验室条件的PCR实验室(提供证明文件)。
3、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核酸采样服务业绩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集团、****集团网站(http://www.****.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投标管家”下载。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2年11月29日至 2022年12月06日 16时00分。
3.****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请转账至指定账户,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万元。
2. 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19日16时****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4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2年12月20日14时0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2年12月20日14时00分在**市**街道翁山路555号**港务大厦B座3楼304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十、交易服务费
根据集团相关要求,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收费标准参照《****物价局关于降低和规范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8】68号)的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础,具体收费标准按照《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前附表):如中标价为30-100万元(含),则收费标准为0.1万元。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避免产生费用纠纷。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商务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80-****987
技术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80-****987
联系地址:**省,**市,**区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0520
CA咨询热线:400-****-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