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项目招标评标工作已于****年11月28日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就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略)至****年12月2日止,共3个工作日。具体情况如下:
推荐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单位 名称 | **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 **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 0.88 | 0.63 | 0.80 |
设计费暂定价(元) | (略).60 | (略).60 | (略).00 |
建安工程费暂定价(元) | (略).00 | (略).00 | (略).00 |
投标总报价(元) | (略).60 | (略).60 | (略).00 |
评标总得分 | 99.**** | 71.**** | 64.**** |
项目总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雷宇勋 粤(略) | 范茨莉 桂(略) | 刘爱林 粤(略) |
施工负责人(略) | 雷宇勋 粤(略) | 范茨莉 桂(略) | 刘爱林 粤(略) |
设计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 张** DF(略) | 于黎明 DF(略) | 郑剑云 (略) |
工期 | 总工期共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 | 总工期共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 | 总工期共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 |
在公示期间,按照《(略)(七部委第11号令,****年6月21日颁布)的规定受理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邹小姐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日 期: (略)
**省**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评结果公示.pdf
其他: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