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 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在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中增加“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在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第42 点外部接口-其他接口参数中增加“★(3)项目验收前,采购人新增各类政策性接口,投标人需明确承诺不再另行收费。”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现更改为“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现更改为“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发生负偏离的;”
5.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参数和性能(45分)重要技术参数(技术要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满分45分,每负偏离一项扣除1.5分,扣完为止。注:为体现产品成熟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佐证材料获取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方可计分,中标后提供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功能截图涉及到第三方产品,必须提供本次投标的产品授权书,所有功能截图方可计分,中标后提供系统原型核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现更改为“技术参数和性能(45分)加★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完全满足,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加▲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注:为体现产品成熟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佐证材料获取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方可计分,中标后提供原件核查。投标人提供的第三方产品的功能截图,必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方可计分,中标后提供系统原型核查”。
6.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4.采购需求中带“▲”及“★”的条款,也要分别在本表“投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中标记。”现更改为“4.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也要分别在本表“投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中标记。”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现更改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4人及招标人代表1人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8.原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 年12 月6日9时30分(**时间)”现更改为“因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待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高新区侨兴路56号
联系人:黄涛、卢素菊
联系电话:189****3822、191****9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01号
联系方式:韦海露
联系电话:0772-****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海露
联系电话:0772-****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