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公司 ;
****公司 ;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南元路(阳光城翡丽湾东北1门-旗山大道)排水管网首次清疏维护工程(监理)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8.1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高新区南元路(阳光城翡丽湾东北1门-旗山大道)排水管网首次清疏维护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18.12万元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50%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0.2541万元,该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中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咨询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施工结算总造价为计费额,调整计取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不予计取,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费。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根据《****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号),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款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凡受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时间,下同),由委托人持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加投标的确认函(格式后附)到****(地址:**市**区水部街道金三桥大厦1#楼4层01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持有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开标室(**市**区水部街道金三桥大厦1#楼4层01室)
7.2投标人递交时应由法人(或委托人)持法人证明书(或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在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因疫情原因投标人递交文件时需戴口罩持24小时核酸绿码。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
地址:**市**县旗山大道(**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邮编: 3507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08 ,传真: /
联系人: 骆工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市**区水部街道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1#楼4层01室 电子邮箱: ****@163.com
电话: 0591-****9626,传真: /
附件1-1:确认函(格式)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开标地点:****开标室(**市**区水部街道金三桥大厦1#楼4层01室) 2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pdf (md5:A6E3AC0F7ED01E808D7CF46DA****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