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巷子口中心卫生院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850000元
最高限价:8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采购需求: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绿色建材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09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招标采购部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招标采购部(**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4楼右侧)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2-16 15: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开标室(**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4楼右侧)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12-16 15:00
2、开启地点: ****开标室(**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4楼右侧)
六、公告期限:
自2022-12-02起至2022-12-07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列表:竞争性磋商文件-医院信息化建设.pdf
项目概况 医院信息化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采购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16 15: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信息化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850000元
最高限价:8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医院信息化建设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项 | 850000 | 8500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1、提交《****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2.1.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1.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1.4、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1.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通知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无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2-09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招标采购部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招标采购部(**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4楼右侧)领取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2-16 15: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开标室(**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4楼右侧)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12-16 15:00
2、开启地点: ****开标室(**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4楼右侧)
六、公告期限:
自2022-12-02起至2022-12-07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刘枚花 |
电 话:0731-****0022 |
地 址:**市巷子口扶山路2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 |
联系人:邱惠平 |
电 话:150****0713 |
地 址:****社区财汇立方1409-1410号 |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附件列表:
2022 年12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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