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公〔(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略)公开拍卖出让**县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略)、规划设计指标(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料获取
(一)公告时间:(略)7时至(略)7时。
(二)报名时间:(略)7时至(略)7时,在网上报名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报名地点: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州V7.0)
(略):8099/TPBidder/memberLogin
(三)拍卖时间:(略)
(四)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以下链接阅读操作手册(业务咨询电话:(略)、(略))
https://(略)gov.cn/xzzx_(略)/
(五)出让资料的获取: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报名后自行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出让资料。
四、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一)交纳时间:意向竞买人须于2022年12月2日17时至2022年12月21日17时前足额交纳保证金至(略)指定账户。(温馨提示:建议意向竞买人使用本人银行卡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开户单位:(略)
保证金开户银行:(略)
保证金银行账号:(略)
汇入行行号:(略)(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二)转账注意事项
1.保证金采(略)。
2.随机码获取:意向竞买(略),系统自动生成随机码。
3.转账方(略),网银转账。
4.意向竞买人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略))中填写对应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连续、完整、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如不清楚如何填写,建议前往银行柜台咨询)
5.建议意向(略),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州公共**交易业务系统为准)。
6.未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交易结束后到(略)交易服务科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
7.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到税务机关办理保证金划转事宜。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前提前一小时到(略)拍卖现场(具体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屏幕),将要求提供的材料现场交予出让方、监督员进行核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书(在(略)网站上下载填写或在拍卖时间前到开标室填写为有效),需加盖公章;
2.以自然人身份竞买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以企业身份竞买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的,外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按照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该宗土地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5.竞买保证金应于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有效(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为准),意向竞买人需认真核对保证金交纳账号,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
(三)通过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宗地设有集体决策出让底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出让底价的现场宣布成交,低于出让底价不成交。
(四)意向竞买人需自行踏勘土地现场,并认真阅读出让材料相关附件。
(五)竞得人必须在(略)(成交公示期限结束)后,1个月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略),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60日。交付土地后,半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六)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由**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另行公开出让。
(七)出让宗地(略),地块(略)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竟得人的竞得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还须按成交价的2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竞得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缴清土地出让金的,须按国(略)。
(十)土地出让有关税(略)。
(十一)本次出让可联合竞买。
(十二)本次公告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略),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三)出让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
1、2021-46号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略)
2、2022-27号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略)
3、2022-30-1号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略)
4、2022-30-2号宗地评估电子备案号:(略)
(十四)(略)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五)出让(略)
出让人: (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交易平台相关信息
交易平台:(略)
地 址:(略)
咨询电话:0859-3120731((略))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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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 用途 | 使用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增价幅度(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1 | 20(略) | **县栖凤街道响乐村**大道旁 | 99539 | 商业用地 | 40年 | 3000 | 978 | 10 | 容积率≤0.5,建筑(略),绿地率≥35%,建筑限高30米,退让(略),具体规划指标参见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2 | 2022-27 | **县大坪社区市府大道旁 | 82619 | 仓储物流用地 | 50年 | 600 | 232 | 2 | 容积率≤1.2,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米,退让用地边界5米,具体规划指标参见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投资强度≥2(略),产出强度≥2900万元/公顷,单位能(略)。 |
3 | 2022-30-1 | **县五福街道作坊村(海螺水泥厂旁) | 27229 | 工业用地 | 50年 | 200 | 135 | 2 | 0.8≤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退让用地边界5米,具体规划指标参见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投资强(略),产出强度≥2900万元/公顷,单位能耗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
4 | (略) | **县五福(略)(海螺(略)) | (略) | 工业用地 | 50年 | 900 | 135 | 2 | 0.8≤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退让用地边界5米,具体规划指标参见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投资强度≥2800万元/公顷,产出强度≥2900万元/公顷,单位能耗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