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公告
- 澄清/答疑公告
- 成交候选人公示
- 成交结果公告
- 其它公告
- (略)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略)
(略)询比采购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就(略)以询比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项目(略)
1.1 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编号:(略)
1.3项目概况:本次询比采购补充医疗保险项目,主要分为医疗基(略),具体内容、范围及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4标包划分:(略)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为中华人(略)(或市级及以上中心支公司),拥有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为企业法人设立的市级及以上分公司(或市级及以上中(略))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2.3 近五年来((略)投标截止日),具有单项合同规模80人(含)以上且单个年度(指1年度)保费10(含)万元以上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重疾补充医疗或医疗基金托管项目均可)的业绩。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略),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属于同一企业法人的不同分支机构、企业(略)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略)com/)获取采购文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5. 发布(略)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略)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应急客服电话:(略)(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7. 重要说明
7.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略)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7.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略),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3、潜在投标(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略),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略),再进(略)。
7.4、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略)。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7.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略)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略)f045.html);咨询热线:400-(略)
7.6、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略)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略)com/files/BidderHelp.rar。
企业介绍(略) -
- (略)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 (略)
(略)评审结果公示
(略)受(略)委托,就(略)(项目编号:(略))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2022年12月2日14时30分在(略)采购,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响应报价:医疗基金托管服务:0.1%;重疾补充医疗保险:(略)元/年
2、(略):无
公示期:2022年(略):00止。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略)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略),并附法定(略),否则(略)。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略),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略)
202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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