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已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施工企业。招标人根据穗建法[2005]161号文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1. 工程名称:****扩建救治病区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石井街东秀路143号。
3. 招标内容:绿化工程。
4. 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3万平方米。
5. 计划工期:2006年 月开工,2006年 月竣工,约 个日历天。
6.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7. 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现已落实。
8.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8.1.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8.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8.3.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在**地区承接本工程类别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
8.3 己办理在**地区施工注册,并具有在**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8.4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该项目负责人与递交的投标文件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须为本企业职工。
8.5要求投标人于 2002年12月至2005年12月在**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承接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8.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选取投标人,方法如下:
9.1. 满足资格预****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9.2.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9.3.资格审查合格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委员会核准,重新组织招标。
10.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0.1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附件一,下称申请书)对本次招标的工程提出资格预
审申请。
10.2 《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附件二,一式二份)。
10.3 本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1. 报名和递交申请书时间:2006年1月6日~2006年1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12. 报名和递交申请书地点:****中心1楼(**市**区天润路333号)。
13. 招标代理:****(地址:**市**横路5号首层;联系人:谭先生;电话:(020)****2933-2133)
说明:
1.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招标人有对投标申请人所申报的资料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力。投标申请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内容不符,将取消资格预审资格。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的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2. 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设定投标限价,在开标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公布。
招 标 人:****
日 期:2005年12月31日
附件: |
资格预审申请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