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研究决定对招标编号为****的****科研楼、大豆楼(单身宿舍楼)装修装饰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科研楼建筑面积980平方米,楼层4层;大豆楼(单身宿舍楼)建筑面积420平方米,楼层3层;本次招标项目为两个楼房的装修装饰施工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全部为一个标段,工程造价约20.71万元;
2.2. 工程地点为**省**市**区新店镇埔垱****内;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科研楼刚竣工,大豆楼(单身宿舍楼)为旧楼;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通过竣工验收;
2.5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装修装饰工程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拨款与自筹。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7 年7月13 日至2007年 7 月17 日,每天上午 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3时00分至4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办公室(地址:**省**市**区新店镇埔垱)。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50元(含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和招标图纸);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和招标图纸捆绑出售,恕不单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企业三级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经年检有效的不低于(装修装饰相关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或建造师资质,且为本企业人员。
4.4.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不少于人民币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 3 日9时00分(**时间),提交地点为**省**市五四路247****学院****职工食堂二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 邮编: 350013
地址:**市**区新店镇埔垱
联系电话:0591-****2110 ****5351 传真:0591-****3144
联系人:程孝存、林国强
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冶山支行
帐 号:110********1595
注: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银行单据上必须注明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