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厅行政许可公告
第 10 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房地局、市政局、规划局、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1995]38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城市规划编制单位
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4号)、《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等规定,现将经我厅依法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工程监理企业名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单、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名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名单、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名单、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名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名单、核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名单、物业管理企业名单、施工图审查机构单位名单、核准的城市出租汽车企业名单(共523家)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的建设类企业名单] (excel 格式 )
二00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