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榭信业码头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采购(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榭信业码头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己由****董事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100%,约人民币900万元,招标人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设****开发区**西路6号大榭E港区,数量:壹台,规格:40t-40m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工程造价:约人民币900万元,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并****监督局颁发合格证书,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其中现场安装调试30日历天,交货和安装地点:**大榭E港区2#泊位202场地。招标范围:本设备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起重机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交付、安装、测试、试运行、最终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许可明细表(应能覆盖所投标产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投标人应有五年及以上的轨道式门式起重机的生产经验(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4)自2008年1月1日以来,具有40t或以上的轨道式门式起重机销售业绩累计10台或以上(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5月30日至 2011 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上述特种设备资格许可证等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用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2011年 5月30日至2011年6月 3日上午9时至 11 时和下午14 时至16 时及2011年6月2日上午9时至 11 时(**时间,下同)到**市**南路202号9楼购买招标文件,2011年6月 3日下午时间为13:30时至15:30时只能到 ****开发区****广场东楼2楼东****开发区****中心)购买。联系人:顾逵国 ,联系电话:0574-****010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用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次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23日 9时 30 分,****开发区****广场东楼2楼西侧210****开发区****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管委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西路6号
邮 编: 315812
联系人: 余勇浩 、 潘少寅
电 话: 0574-****8350 、****914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南路202号9楼
邮编: 315010
联系人: 顾逵国
电话:0574-****0102
传真: 0574-****9858 、****9142
传真:0574-****0910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分行
账号: 510********019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