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食堂**工程已于2011年6月30日对外发布招标公告,因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现对外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政府食堂**工程;
2、招标单位:****;
3、建设地点:**县**镇;
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69.24平方米,工程投资约45万元;
5、工期要求:日历工期150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资质要求及报名条件:
投标单位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前来报名: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⑤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的建造师资格证及其B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及C证、施工员岗位资格证、质量员岗位资格证;⑥法人授权委托书(只接受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参与本工程所有招投标活动要求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注册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或施工员)。
如证照正在办理延期或审核手续而无法提供原件时,****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完全一致;若技术负责人注明的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时须提交其身份证、劳动合同及加盖当地劳动社保部门公章的养老保险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原件及复印件(须缴至2010年12月份)。
注册地为**省外的企业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且建造师须为一级。
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按顺序装订,且须标注页码(页码格式为第几页,共几页)。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所有证件真实有效、年检合格、复印清晰,否则拒绝接受报名。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1年7月7日16时至2011年7月13日下午16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城炎帝南路)。
五、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7月14日上午9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燕萍
联系电话:0731—****7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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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