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铜国土告字〔2011〕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政府批准,决****检察院西侧商住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
二、本次土地出让竞买申请人达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申请人少于三个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以拍卖方式出让定于2012年元月13日上午10:00时****交易中心******局办公楼五楼)举行;以挂牌方式出让定于2012年元月13日上午8:00时至2012年元月22日上午10:00时整在****一楼挂牌交易。
三、本次地块(拍卖或挂牌)出让设有底价。
四、本次土地出让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元月11日下午4:00时整。
五、拟参加竞买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交竞买保证金。竞买****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拟参加竞买者须携带竞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法人合法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委托代表人证明书,个人身份证件,其他组织合法证件)到****建设用地股报名。
编号 | 土地 面积(m2) | 规划设计 | 规划用途 | 起始 价 (万 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使用 年限 (年) | 宗地报价增幅(万元/次) | 具体 规划 条件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面积(m2) | ||||||||
360****1017 | 3360(以实地测量为准) | ≤ 3.0 | ≤40 | ≥ 30 | ≤10100 | 商业 住宅 | 420 | 9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 10.0 | 本次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必须符合规划确定的综合技术指标要求,****建设局批准。 |
七、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县城定**路158号)
联 系 人:卢先生电话:135****0062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银行:****银行
帐 号:150********00057466
九、此公告****保留解释权,其他有关事项详见拍卖出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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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