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市2012年中央追加小农水专项资金项目(河塘清淤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2012年中央追加小农水专项资金项目(河塘清淤整治)工程Ⅰ、Ⅱ****水利局、****财政局以甬水计【2012】90号、甬财政农【2012】13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筹措以中央财政补助500万元,其余由**市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市2012年中央追加小农水专项资金项目(河塘清淤整治)工程Ⅰ、Ⅱ标段
建设规模: Ⅰ标段(姚西北片)包括**大浦支流和**大浦,**大浦支流长度405m,清淤疏浚土方量约为2187m3;**大浦长度5575m,清淤疏浚土方量约为84370m3;Ⅱ标段(西上河片)包括湖塘江、**港1和**港2,湖塘江长度6380m,清淤疏浚土方量约为33528m3;**港1长度3440m,清淤疏浚土方量约为12426m3;**港2长度1535m,清淤疏浚土方量约为18591m3;
工程地址:Ⅰ标段(**大浦支流:**浉闸-**浦闸;**大浦:**浉闸-**浦闸);Ⅱ标段(湖塘江:牟山江-枫林桥;**港1:阴山头-湖塘江;**港2:青港张家桥-湖塘江);
工程造价: Ⅰ标段****650元;Ⅱ标段****829元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Ⅰ标段**大浦支流、**大浦清淤、疏浚工程等施工;Ⅱ标段湖塘江、**港1和**港2清淤、疏浚工程等施工;
标段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评定书日期为准)完成过内**湖水下清淤疏浚工程业绩,不含吹填工程。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协议书、③验收鉴定意见(或工程质量评定书);①、②和③均需提供,若还未能证明业绩情况的,还需提供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证明。
(3)参加Ⅱ标段投标人须自行拥有1艘及以上适用于本工程的容量1m3及以上或单船主机功率200~500kw挖泥船。 [投标人名称与《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载明的所有人名称一致,须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年检合格的《船舶检验证》原件]。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项目。
(5)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文件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6)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工或水利(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7)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和拟在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企业任命文件;
(8)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在开标之日前二年至中标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按照甬水建【2007】22号文、甬水建【2007】44号文的相关规定。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拟派项****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2年12月12日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的《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同时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开标时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9)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水利局网上公示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须具有《**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派代表于 2012年11月26日至 2012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时(**时间,下同),持**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中心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原购买单位仍有效,无需重新登记,但需更换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12月18日9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市江**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具体详见开标室详见当天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点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地 址:高新区**路598号九五国际大厦A座10楼
联 系 人:吴友忠、房科红
电 话:0574-****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