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185号
一、 **** 的建设项目 ****新区东十一路(南四路~南六路)两侧道路绿化带土石方工程,已经 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新区东十一路(南四路~南六路) 工程造价:约176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市外建筑业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政府****中心建设窗口办理《**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2年11月30****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2012年11月30 日起在**采购与招标网/lsweb/)上发布并供下载。请点击:下载招标文件.doc 下载电子.rar 下载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rar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市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5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公司联系(地址:****中心5楼,电话:0578-****750),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地 址:****花园路阳光商务大厦581号5楼
电 话:0578-****816 电 话:0578- ****578
联系人:鲍华斌 联系人:陈秋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11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