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设计比选公告
漳****中心幼儿园建****发改局核准建设(****)。****作为建设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为本建设项目提供规划、设计服务。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中心幼儿园;
2、建设规模:占地2848平方米,教学综合楼274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3、建设地点:**区**镇法庭北侧;
4、建设单位:****;
5、建设资金:总投资概算人民币1500万元,财政拨款。
二、比选类型内容:
1、比选类型:设计比选;
2、比选内容: 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单体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大门、围墙、道路、排水、供电、供水、运动场所、绿化、信息网络及其他配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三、设计单位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参选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6、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参选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7、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8、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参选人,均不得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四、比选文件的领取及比选文件的编制
1、有意参选的设计单位请于2012年12月5日~ 12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到****(地址:**市**区**镇翁建村)领取比选文件;或者直接从附件复制编制。
2、参选的设计单位请于2012年12月10日15:00时,到****(地址:**市**区**镇翁建村)提交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格式见附表。
比选文件材料中复印件,申请人须自检后签注“与原件无误”并加盖印章;原件备查,不须装订密封。比选文件按照比选须知的规定包装。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五、比选方式:本次比选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即参选人均按照比选人发布的发包价格报价,高于或低于比选人发布的价格的均按废标处理。
六、比选保证金:比选人依照有关规定在接受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报名的设计单位须到现场交纳比选保证金1000元。如拒不提供比选保证金的,视为自行放弃比选资格。未中选的设计单位,比选保证金全额当场退还,中选人比选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中选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选价的10%。
七、设计服务费:
1、设计服务费:人民币52000元总包干。
2、支付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3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设计完成并经审图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给中选人。
八、提交设计成果要求:
本项目提交设计成果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天内提交总平面规划及单体方案;建设单位提供地质勘察报告书之日起1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合格之日起15天内提交符合施工图审查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每逾一日历天罚扣设计费人民币200元。
九、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 15:00时。
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文件的地点为:****(地址:**市**区**镇翁建村)。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人:许先生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7****5833 136****7337
比选人:****
日 期: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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