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一次报****车站泉秀路623、625号店面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
2、竞租标的:****车站泉秀路623、625号店面,该****车站泉秀路623、625号店面,建筑面积72㎡,普通装修。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租金挂牌价:肆仟伍佰元整(¥4500.00)。
4、租赁期:3年。
5、装修期:无。
6、租金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月5日前缴清。
7、租金递增方式:月租金每年递增5%。
8、租赁用途:商业用途。
9、履约保证金:9000元。
10、交易保证金:10000元。
若竞租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租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广场支行
开户账号:152********0063222
11、特别提示:
(1)若竞租成功,标的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移交。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一次报价大厅(网址:jjdt.****.com/once/)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3)原承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4)承租方不得经营委托方主业经营范围的业务,包括客、货运输、汽车维修、配件供应、行李托运、小件寄存等,通道共同使用,但必须以优先保证委托方经营为前提。
12、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3、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中心指定账户,并将付款凭证及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中心。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定通知书》。承租方应于《合同签定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
1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承诺函》(经意向承租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意向承租人签章确认的《租赁合同》;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15、公告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14日。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14日17时。
意向承租人应至金马甲网站(www.****.com/f/reg/step2.jsp)注册用户名,并于2013年3月14日17时前至****(地址:**市**区妙云街**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办理报名竞租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竞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7、看样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8、竞价时间:2013年3月15日15时30分至3月15日15时40分为报价时间,报价时间为10分钟。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进入行权时间,行权时间为10分钟。(如因特殊情况,委托方有作出调整的权利,并于2013年3月15日15时前通知各竞租人)。
19、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则本公告自动**,每次**期限为五个日历日,直至产生承租方。
20、交易佣金:按照中心的房产出租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佣金,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报名联系人:张小姐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595-****9025 153****5006 传真:0595-****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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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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