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关于**国土**局二处采矿权挂牌出让的公告 | ||
锡国土矿发[201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国土**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受**国土**局委托,**国土**局拟对(略)、(略)等两处采石场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略) 地理位置:(略) 矿 种:(略) 出让年限:(略) 拐点坐标:(略) 拐点号 X Y 1, (略).(略).97 2, (略).(略).43 3, (略).(略).84 4, (略).(略).59 面积:(略) 标高:(略) **储量情况:(略) 2、项目名称:(略) 地理位置:(略) 矿 种:(略) 出让年限:(略) 拐点坐标:(略) 拐点号 X Y 1, (略).(略).00 2, (略).(略).00 3, (略).(略).00 4, (略).(略).00 面积:(略) 标高:(略) **储量情况:(略)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保证金可抵采矿权价款,竞买未成者保证(略)(不计利息)。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13年 6月17日至2013年 6月25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略))和履约保证金人(略)(以到帐为准)到**金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手续。 四、(略):公告期为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16日,公告期20天;挂牌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6日,挂牌期10天。 五、揭牌地点:本次采矿权挂(略)会议室进行。挂牌截止时,如需竞价,转入现场竞价,以最高价确定竞得人。 六、(略):由于已往地(略),**储量(略),开采中仍存在一定风险,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七、其他事项:竞买人也可自行到矿区踏勘,费用自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联 系 人:巴雅尔 周英武 联系电话:(略) **国土**局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