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18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拟对****防盗标签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单位:****
二、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防盗标签项目
三、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7%);
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适、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设备,有健全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措施。
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应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行为;
5、投标人必须在近二年有相关的项目业绩,且需附有效证明文件。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 4 月 21 日—— 4 月 27 日(周日除外)9:30-12:00、14:00-17:30 (**时间)在**省**市汉口常青路43号武****总部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五、投标人应于2015年 4 月 28 日17:00前将有关招标项目中的疑问用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给**省**市汉口常青路43号武****总部,同时将疑问电子版传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在2015年 4 月 29日17:00前将答疑回复给各投标人。
六、投标书及样品应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递交到开标地点,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七、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附有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采取同城转账、网上银行、汇款等方式直接将投标保证金倒进帐至指定帐户,必须在开标当日10:00之前到帐,开标之日持保证金进账凭单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备查。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建行**百盛支行
帐 号:420********050001820
行 号:852908
投标保证金的交付单位应当与投标人一致,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
八、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开标时间:
项目WSLF****0402(****防盗标签项目)定于2015年5月5日10:00(**时间)公开招标;
十、开标地点:****会议室
具体事项联系人:余雯妍
联系地址:**市**区常青路43号(****)
电话:027-****5520
传真:027-****5101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