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规划经11路(七彩路-规划23号路)(暂定)勘察 | 招标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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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建设规模 | 约3200*40m,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附属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按规划配套建设管廊(管道)、后排绿地及消火栓。其中设置一座跨水系桥梁,桥梁长度53m,初步拟采用3x16米连续板桥。经现场踏勘,场地内的岩土层主要为填土、残积相及冲、洪积相的黏性土、碎石土以及古近系泥岩,其中填土、淤泥、风化岩及具胀缩性的黏性土、红黏土、泥岩为特殊性岩土。本次勘察钻孔分布整个场地,孔距为30—40m,共布置勘探点276个,其中控制孔156个,技术孔120个,总进尺约5520m。 | ||||||
开标时间 | 2022-12-07 9:30 | 开标地点 | C2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0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 | ||||
预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5.05% | ||||||
勘察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韦俊嵋;身份证号码:450103********1041; 证书编号:AY****00109 | ||||||
企业诚信分 | 5.805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县老**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公园路东延线地块及红线外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2、**路(新际路-**大道)勘察 3、高德老街保护与开发项目市政与公共景观工程 4、顺应储能电池材料镍钴原材料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路(新际路-**大道)勘察 2、****医院内科综合大楼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5.02% | ||||||
勘察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廖霖;身份证号码:452727********0129;证书编号:AY****00338 | ||||||
企业诚信分 | 7.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2号路(1号路-22号路)勘察 2、牛湾岛大桥勘察 3、纬十三路接南梧高速立交改造勘察 4、**39号路(规划22号路-六景站西大道)(27号路-六景站西大道)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牛湾岛大桥勘察 2、**2号路(1号路-22号路)勘察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勘察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5.09% | ||||||
勘察服务期限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陈宇棠;身份证号:450722********0816;证书编号:AY****00399 | ||||||
企业诚信分 | 6.565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园区经六**梁工程勘察服务合同 2、**市**区标营新区路网工程勘察服务合同 3、****学校新校区项目(二期)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服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园区经六**梁工程勘察服务合同 2、**市**区标营新区路网工程勘察服务合同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http://www.****.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031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