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
公 告
2022-12-09我公司经授权,拟对下述债权/合伙企业份额/信托计划份额/私募基金份额等共计49笔资产进行处置, 截至2022年7月31日,上述拟处置资产本金金额共计104.27亿元,上述企业或资产分布于**等19个省份,资产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基准日:2022年7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类型 | 标的企业名称 | 本金金额 | 利息/罚息/重组收益/违约金等 | 债权总额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判决情况 | 瑕疵披露 | 备注 | |
1 | 债权 | **市****公司 | 22839.08 | 12581.52 | 35420.60 | 1、**市恒****公司名下位于**市**区**南路景怡东苑8套房产抵押担保,建筑面积共计15,694.2平方米(商务服务9,114.87㎡、办公2,926.35㎡和车库3,653㎡); 2、**市****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名下位于****市**区金砂路88号4套房产抵押担保,房屋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共计11,506.64㎡; 3、黄钦坚名下位于****市蔡子池街道群英南路鹏程花苑7幢4套房产抵押担保,房屋用途为营业,建筑面积为2916.36㎡; 4、**市****公司、**市****公司、**市****公司、**市****公司100%股权质押。 5、**市****公司持有的******公司39.9966%股权质押。 | 1、钟葱;2、黄钦坚夫妇;3、****集团有限公司;4、**市****公司;5、陈宝康;6、张广顺;7、**领秀****公司;8、瑞****公司 | 已判决 | **抵押物“属商品房确权发证遗留问题”。 | ||
2 | ******公司(破产)、**市越翠****公司 | 39994.00 | 43275.43 | 83269.43 | 1、**市越翠****公司和萧侣中名下的**市翠丽湖“山湖天地”项目用地作为抵押,性质为住宅,土地位于**省**市五桂山镇长命水村,项目总用地面积64,910.2平方米; 2、******公司名下的汇海隆家具街一期2-8号馆现房抵押,性质为商业,建筑面积81,905.45平方米(第二顺位抵押,第一抵押权人为**信托,其借款本金余额1.5亿元,**信托的债权现已转让给**市**世****公司)。 3、**市越翠****公司100%股权质押。 | 萧侣中 | 已判决 | ||||
3 | **市金****公司 | 25000.00 | 18647.14 | 43647.14 | **市金****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区中京城小区中的商业及住宅用途在建工程房地产,建筑面积76508㎡。 | ****集团有限公司、**市泰****公司、蓝宁 | 诉讼中 | 抵押物存在被私售、抵账、占用的情况,尚未办理竣工验收。 | |||
4 | **锦绣轻合金****公司 | 3481.43 | 3564.29 | 7045.72 | 1、****公司名下位于**中**的20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6843.56平方米房产;2、****公司名下构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 | ****公司、******公司、袁斌、李娜 | 已判决 | 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14)****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 |||
5 | **锦绣轻合金****公司 | 4300.00 | 4768.59 | 9068.59 | 债务人名下位于**市****电站北侧、老沿山公路西侧的面积为275418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在建工程。 | ******公司、袁斌、李娜 | 已判决 | 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14)****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20)在建工程欠付4846.53万元工程款。 | |||
6 | **锦绣轻合金****公司 | 5552.11 | 9832.25 | 15384.35 | 1、债务人拥有的29项机器设备;2、解传群、宋先德持有的******公司100%股权;3、袁斌持有的**锦绣轻合金****公司70%股权。 | ****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袁斌、李娜 | 未诉 | 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 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14)****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20)抵押物为整套专用设备,无法单独处置;抵押物处于出租状态,价值贬损严重,部分设备存在名称、型号不一致的问题。 | |||
7 | ****公司 | 2939.86 | 5090.83 | 8030.69 | 1、债务人拥有的超细粉煤灰项目若干机器设备;2、李静持有的**市****公司75%股权。 | 宁****公司、******公司、**锦绣轻合金****公司、****公司、**市****公司、袁斌、李娜 | 未诉 | 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14)****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20)抵押物为整套专用设备,无法单独处置;抵押物处于闲置状态,维护较差,价值贬损严重,部分设备存在权属不清晰、抵押人擅自挪移、丢失等问题。 | |||
8 | ******公司 | 5000.00 | 5411.50 | 10411.50 | **省双亚龙****公司名下位于**省**市王凤路以东、天运路以南的一宗面积为79637.9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面积为10368.06平方米的4处房产。 | 宁****公司、****公司、****公司、**市****公司、袁斌、李娜、郭波、解传群、宋先德、唐**、王锐、田羽恩、王保、周清 | 已判决 | 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14)****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 |||
9 | 五洲国际(******公司 | 13995.09 | 7579.00 | 21574.09 | 债务人名下位于**省**市****白象镇100099平方米土地。 | ****装饰城有限公司、舒策丸、舒策城、齐雪琴、朱丽娟 | 已判决 | 受让的标的债权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3)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4)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5)标的债权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6)标的债权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7)标的债权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8)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9)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0)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标的债权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主债权落空的风险; (12)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14)****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不良资产债权,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债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16)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7)主从债权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8)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20)抵押物已被司法处置;债务人欠付大额税款。 | |||
10 | 金****公司 | 19998.83 | 6423.18 | 26422.01 | 金****公司位于**省**市婺**八一南街与环城南路交汇处的“华源﹒印象城”项目33014.15㎡商业房产。 | ****公司、马文生、楼娟珍 | 已判决 | ****公司已破产终结。 | |||
11 | **市鼎****公司 | 9330.00 | 8909.24 | 18239.24 | ******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人民大道南116****广场1-8号楼地下室负二、负三层784个停车位 | **市方鼎****公司、陈观武、黄秋梅 | 已判决 | 抵押物涉及轮候查封 | |||
12 | ****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19255.72 | 29255.72 | 介****公司55%股权质押 | ********公司、介****公司、朱其诚、王荣荣、朱福连、郑安莉 | 已判决 | ||||
13 | **市神州****公司 | 54824.85 | 16136.74 | 70961.59 | **市神州****公司位名下位于**市**区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在建工程24.1万㎡,****中心9.7万㎡,酒店4.9万㎡,剧场9.4万㎡ | ****投**心(有限合伙);韦俊康、何欣夫妇;韦振宇、辛维雅夫妇;蓝鼎****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已判决 | 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破产的情形 | |||
14 | **** | 40551.00 | 99550.81 | 140101.81 | 抵押人****名下位于**市大地春城的17,298.23米的住宅,26,907.28平米的商业,22,879.47平米的车库;位于**市永乐家园的231.44平米的商业;“香山别苑”3875.49平米商业,2898.15平米车库。 ****9****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 | 保证人为大地联创所有9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为(1)杨光跃身份证号码:522********8230057,地址:****商场街4号1栋1单元附6号;(2)杨昌荣身份证号码:522********5090818,地址:**省**市东门北路10号23栋41号;(3)杨先奎身份证号码:522********2170016,地址:**省**市**东路17号大地星园C栋1单元;(4)申志君身份证号码:430********9038732,地址:**省**武圣宫建材街、(5)申检林身份证号码:522********4080012,地址:**省**市博南新区鲲鹏家、(6)曾维柏(已被刑事拘留)身份证号码:430********7283930,地址:**省****社区飞云路1号、(7)乐辉球身份证号码:432********2292216,地址:**省**市博南新区鲲鹏家园、(8)张宪平身份证号码:522********6050856,地址:**省**市**东路46号、(9)邢普照(已死亡)身份证号码:522********2050036,地址:**省**市**区富水北路66号1栋7楼附4号。 | 已判决 |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不良资产存在权证记载不一致、产权不完善或无法完成权属过户手续等情形;3.担保物、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已被第三人查封、存在权属争议、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已被出售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押物价值的一种或多种情形;4.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5.债权总额不含诉讼费用等代垫费用。 | |||
15 | **** | 6873.95 | 18491.40 | 25365.35 | 抵押人****名下位于**市永乐家园的4828.6平米的住宅,2157平米的商业。 | 已判决 | |||||
16 | **华****公司 | 2071.80 | 4688.14 | 6759.94 | 抵押人**华****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云上村“康城**”住宅及车位(其中抵押住宅61套,面积9285.16㎡;车位90个,面积5203.64㎡)。另有92套住宅(面积11972.07****法院强制解押。 | 罗军、罗琼媛 | 已判决 | 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2.标的不良资产存在权证记载不一致、产权不完善或无法完成权属过户手续等情形;3.担保物、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已被第三人查封、存在权属争议、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已被出售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押物价值的一种或多种情形;4.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5.债权总额不含诉讼费用等代垫费用。 | |||
17 | ********公司 | 13680.00 | 7687.79 | 21367.79 | 1.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县界牌镇的3.71万平方米的厂房(其中1.42万平米堆场已与机器设备一并拍卖成交,价款未分配)、11.36万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提供的抵押担保。2.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县界牌镇主厂区的945.2台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该机器设备已拍卖成交,价款尚未分配)。3.祝国蓉、苏臻以持有的********公司8777万元的股权出资额提供质押担保。 | **市远****公司、祝国蓉、冯生洪 | 已判决 | 资产信息具体以借据、合同、抵质押凭证、司法文书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 |||
18 | ******公司 | 10508.65 | 27428.22 | 37936.87 | 抵押人******公司名下的414项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担保(具****商行政管理局成津工商抵字2014第019号《动产抵押登记书》为准)。设备分别放置于**市**区、**市。 | 四****公司、****公司(破产清算中)、李炎、欧晓梅、张志刚、孔志英、蒋经伟、夏明静 | 已判决 | ||||
19 | ****公司 | 39798.00 | 50912.16 | 90710.16 | 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开发区**大道112号的工业土地(99,243.8平方米)及在建工程(48,011.86平方米)提供一顺位抵押担保;抵押人**爱****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县郊外一街坊的工业土地(661,513.5平方米)及在建工程(67,287.47平方米)提供一顺位抵押;抵押人**圣鑫源木****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县碾北公路与克拜路交叉口东北侧的工业土地(133,439.00平方米)及在建工程(13,199.83平方米)提供一顺位抵押;抵押人库****公司名下位于**自治区**市**东梁新区的工业土地(414,260.80平方米)及厂房(129,460.53平方米)提供二顺位抵押;抵押人****公司(原****岛临港工****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市**岛沙包村的工业土地(200,001.00平方米)及在建工程(64,000.00平方米)提供二顺位抵押;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开发区淮海街北段55号的工业土地(70,950.00平方米)及厂房(30,606.20平方米)、位于****开发区**路二段29号的工业土地(95,425.70平方米)及厂房(32,906.74平方米)提供二顺位抵押;抵押人**宏****公司名下位于**省**市龙栖湾新区龙栖湾大道三段的工业土地(430,923.70平方米)及厂房(141,578.75平方米)提供二顺位抵押。 | 1、汪义钧2、褚晓红 | 已判决 | 1、抵押物存在第三方申请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可能 | |||
20 | **市联华****公司、******公司 | 16200.00 | 20923.30 | 37123.30 | 1、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梅厂****花园6565.15平方米的在建房地产及剩余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2、质押人张栋梁和杨旭生名下**市联华****公司100%股权。 | 张栋梁 | 已判决 | 共同债务人**科亨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抵押物已纳入**科亨破产重整范围。 | |||
21 | ****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 | 13609.67 | 40609.67 | 1、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省******商贸城4幢177室等共计3833.9平方米商业房产; 2、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省绍****中心2幢201-4室1117.08㎡商业房产; 3、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省绍****商贸城2幢301-1、301-3室3945.62㎡商业房产。 | ******公司、沈冬云及其配偶韩小萍 | 已判决 | / | |||
22 | ******公司 | 16200.00 | 8036.58 | 24236.58 | 1、抵****商贸****公司名下位于**省******商贸城3幢301-303室的商业房产,共计3547.31㎡; 2、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省绍****中心2幢201-3室商业房产,建面717.13㎡。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沈冬云及其配偶韩小萍 | 已判决 | / | |||
23 | ****公司 | 19000.00 | 9541.39 | 28541.39 | 1、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省******商贸城4幢159室等24套房产(建面合计1760.76㎡)、蓝天兴都商务大厦301室等3套房产(建面合计3545.5㎡)、****中心2幢303-1、303-2室2套商业房产(建面合计1970.5㎡)、****广场2幢124室等5套房产(建面合计207.44㎡); 2、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省**市的**金**大道以西鉴湖路以南07-09等4间商铺,合计建筑面积343.78平方米。 | ****集团有限公司、沈冬云及其配偶韩小萍 | 已判决 | / | |||
24 | ****工程局有限公司 | 49746.01 | 75784.07 | 125530.08 | 1、抵押物:抵押人****公司名下位于******中心A区57,314.03平方米商业、写字楼及车库一顺位抵押。 2、质押物:****公司100%股权质押。 | 1、****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 3、****公司。 | 已判决 | 担保物、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已被第三人查封、存在权属争议、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已被出售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押物价值的一种或多种情形,具体为:存在欠缴税费,被经侦查封。 | |||
25 | ******公司 | 9693.30 | 12011.34 | 21704.64 | 抵押人******公司名下的7套印刷设备和1套地源热泵系统提供抵押担保 | ******公司、******公司、陈业东、张**、张铁忠、肖萍 | 已判决 | 机器设备缺失主机芯片部件。由于债务企业未对厂区供电,机器无法运行,无法判断是否缺少其他主要部件。地源热泵系统埋在地下,多年未用存在无法使用的可能。 | |||
26 | **市****公司 | 1778.89 | 6179.63 | 7958.52 | 无 | ******公司、张代信、崔玉珍 | 已判决 | 标的债权的查封资产可能存在第三人异议等无法执行的情况 | |||
27 | **明达****公司 | 6000.00 | 8379.83 | 14379.83 | 1、******公司以兰河**小区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共计面积19295.85平方米,明达****公司以其设备64项提供抵押担保,后续追加位于****区明达大厦第四顺位抵押担保,面积为15242.79平方米第四顺位抵押担保;2、******公司、**明达****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 ******公司、董俊明、樊淑苹、董颖超、张德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诉讼中 | 1、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2、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3、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 |||
28 | **明达****公司 | 9740.00 | 10247.56 | 19987.56 | 1、******公司以寓花园小区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合计面积为28694.68平方米;2、**明达****公司以其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3、**明达****公司以其****湿地公园门票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4、**明达****公司、******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 董俊明、樊淑苹、董颖超、张德毅、******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已判决 | 1、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2、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3、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 |||
29 | **明****公司 | 5999.12 | 6249.17 | 12248.29 | 1、******公司以兰河**小区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面积38260.01平方米;2、******公司以其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3、**明****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 董俊明、樊淑苹、董莽、李梦君、**明达****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明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已判决 | 1、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2、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3、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 |||
30 | **明****公司、**明达****公司 | 3474.88 | 3864.96 | 7339.84 | 1、明达****公司以其设备522台及4辆汽车提供抵押担保;2、******公司、明达****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3、**明达****公司以其****湿地公园门票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 董俊明、樊淑苹、董颖超、张德毅、董莽、李梦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诉讼中 | 1、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2、标的债权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3、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 |||
31 | ****公司 | 15000.00 | 13379.06 | 28379.06 | **永金****公司名下位于****广场(原红花御园南区)的商业房产,面积为2,767.92平方米、******公司名下位****中心地块办公楼B商业房产,面积为2,449.84平方米、******公司****经济开发区创新大厦的商业房产,面积为30,798.15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 1、**永金****公司;2、陈勇、尹志华。 | 已判决 | 部分抵押物存在轮侯查封的情形 | |||
32 | ****公司 | 58623.71 | 19307.20 | 77930.91 | 1、******公司、******公司、****酒店****公司名下位于**省**市的11宗土地使用权,面积493141.08平方米;2、****公司持有的36栋徽派古建筑木质构建;3、******公司出资10000万元认购的**和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P份额收益权;4、刚泰资产、刚泰酒店、刚泰旅游50%股权质押;5、刚泰矿业50%股权质押。 | ******公司、******公司、****酒店****公司、徐建刚、徐飞君 | 已判决 | 1、剩余36套古建筑木质构建在取得权属证明材料前刚泰置业破产管理人暂无法进行处置;2、**和合投资收益权尚未起诉;3、******公司、******公司、****酒店****公司已合并破产重整;4、**汇通刚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质押担保****法院判决支持。 | |||
33 | ****公司 | 58860.41 | 18894.67 | 77755.08 | 1、******公司、******公司、****酒店****公司名下位于**省**市的11宗土地使用权,面积493141.08平方米;2、****公司持有的36栋徽派古建筑木质构建;3、******公司出资10000万元认购的**和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LP份额收益权;4、刚泰资产、刚泰酒店、刚泰旅游50%股权质押;5、刚泰矿业49.09%股权质押。 | ******公司、******公司、****酒店****公司、徐建刚、徐飞君 | 已判决 | 1、剩余36套古建筑木质构建在取得证明材料前刚泰置业破产管理人暂无法进行处置;2、**和合投资收益权尚未起诉 | |||
34 | ****公司 | 6584.00 | 1617.81 | 8201.81 | 抵押人来****公司名下位于**省**市**县**西路35号****紫荆苑的25026.28平方米在建工程(住宅与底商)提供抵押担保 | ****公司、陈建明、席皎 | 已判决 | 抵押人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抵押物已停工;债权中有展期补偿金70.57万元不在抵押担保、保证担保和来****公司的清偿责任范围内,由****公司单独承担清偿责任。 | |||
35 | ******公司 | 61198.10 | 58170.84 | 119368.94 | 抵押物1为**省****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临港工业区仓库内的白橡木板材、集成板材合计21592.383立方米(原抵押登记数量为22833.751立方米,法院已拍卖处置了1241.368立方米。若实际现存数量与剩余数据21592.383立方米不一致,以现场盘点为准); 抵押物2为**省****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临港工业区的工业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合计93764.8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60719.58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机关查询到**省****公司名下舟国用(2004)20126号及舟国用(2004)20128号两土地证的登记信息,该两本土地证记载面积合计128154.35平方米); 质押物1由洪明和刘舟合计持有的**省****公司100%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对应出资额合计人民币2218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 **省****公司、洪明、刘舟 | 已判决 | 1、债务人抵押的部分白橡木板材存在虫蛀、霉变等情况; 2、债务人抵押的临港工业区土地中有合计128154.35****机关查询不到登记信息,另有部分权证的证载面积与测绘面积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分公司已提起行政诉讼,均被驳回,目前正启动再审程序。 3、债务人抵押的临港工业区厂房存在被改建、拆除的情况,另有部分权证的证载面积与测绘面积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4、法院已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重整。 5、抵押物上存在违规建设情况。 | |||
36 | ****集团有限公司 | 9900.00 | 1150.35 | 11050.35 | 1、******公司名下371万件饰品存货抵押担保。2、****公司持有的****信****公司150万元股权质押担保。 | ****公司,周晓光、虞云新夫妇,****公司 | 已判决 | ****集团已于2022年6****集团35家实质合并破产。 | |||
37 | 义****公司 | 30300.00 | 4700.17 | 35000.17 | 1、****公司持有的****公司113400万元股权质押担保。2、****公司持有的****信****公司300万股权质押担保。 | ****公司,周晓光、虞云新夫妇,****公司 | 未诉 | 义****公司已于2022年6****集团35家实质合并破产;对保证人周晓光、虞云新未诉。 | |||
38 | ****集团有限公司 | 33900.00 | 4079.30 | 37979.30 | 1、****公司持有的****公司113400万元股权质押担保。2、****公司持有的********公司366.3万元股权质押担保。 | ****公司,周晓光、虞云新夫妇,****公司 | 已判决 | ****集团已于2022年6****集团35家实质合并破产;****公司现已重整计划强裁通过,重整程序终止。 | |||
39 | ******公司; ******公司 | 72699.88 | 33320.30 | 106020.18 | 无 | ****公司 | 已判决 | 分公司已向**中院出具了承诺函,****集团有限公司帮扶期间,将不申请对涉诉“盾安系”企业资产进行查封保全、不对被执行人“盾安系”企业采取“两限一失”(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和纳入失信人名单)、****法院处置资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如有其他金融机构对上述债务人或担保人进行了诉讼执行程序的,分公司有权按照相应程序采取执行措施。 | |||
40 | 债权或债权收益权 | **市青旅望道****公司 | 31000.00 | 36563.99 | 67563.99 | 无 | ****公司 义****公司 ****公司 义****公司 **市晨****公司 陈曦及其配偶叶臻桢 马海忠及其配偶王政 马海平及其配偶倪美艳 | 未诉 | 1.本案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目前尚未进入执行程序,本案被告众多、且部分被告涉诉较多,上述案件对本案债权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送达时间较长、诉讼程序耗时较长的风险。 2.鉴于《借款协议》中并未约定追索债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法院有可能不支持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由债务人承担。同时,目前关于利息、逾期利息或违约金的总计金额,也存在着“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限制。该笔债权利息为15%/年,逾期利息未单独约定,违约金为0.05%/日(即18%/年),因此利息与违约金等合计金****法院支持的可能。目前法院正在审理本案,该笔****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 ||
41 | 基金份额收益权 | 数字矩阵星辰1号十期私募投资基金 | 31250.00 | 12309.38 | 43559.38 | 94,876,369****集团A股退市股票 | 赵晶、赵培林 | 未诉 | 标的债权第一笔利息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 该项目交易结构为通过私募投资基****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债为底层资产的信托劣后级份额 | |
42 | 劣后级合伙份额收益权 | ****中心(有限合伙) | 8500.00 | 343.19 | 8843.19 | ****集团****公司持有鹏起科技(原股票代码:600614,目前已退市)2,970万股股票。 | 许宝星、陈嫦珍 | 未诉 | 1.本次对外转让标的为华融渝富持有的对应鼎立股票系列项目的**渝夏合伙份额的收益权,不包含作为其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管理及投资决策等权能。 2.合伙协议中未对转让合伙份额收益权事项进行约定,本次转让劣后级合伙份额收益权无需征得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但不排除本项目优先级出资方(即其他合伙人)以本次转让标的实质属于合伙份额为由提出异议的可能。 3.****中心(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已于2022年11月9日到期,无法办理延期手续,后续处置工作将在清算期内实施。 4.目前质押股票尚未挂牌,若后续能够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考虑到**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流动性相比沪深主板市场较低,质押资产的变现存在一定的困难。 5.本项目保证人1许宝星已去世,本项目保证人2陈嫦珍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入狱。 6.****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判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成立,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到203亿元,尚有22.4亿元未归还。****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
43 | ****中心(有限合伙) | 7700.00 | 434.54 | 8134.54 | ****集团****公司持有鹏起科技(原股票代码:600614,目前已退市)4,027万股股票。 | 许宝星、陈嫦珍 | 未诉 | ||||
44 | ****中心(有限合伙) | 13800.00 | 707.99 | 14507.99 | ****集团****公司持有鹏起科技(原股票代码:600614,目前已退市)6,430万股股票。 | 许宝星、陈嫦珍 | 未诉 | ||||
45 | ****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 | 14265.39 | 19265.39 | 1.**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中广核技(000881.SZ)约1,434万股股票。 2.******公司、**梅山保税港区佳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持有的千城智联(上****公司10.15%、10%股权。 | 1.******公司; 2.储小晗及其配偶李佳蔓; 3.****公司; | 已判决 | 1.本次对外转让标的为华融渝富持有的**国际项目对应**渝宾劣后级份额收益权,不包含其作为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管理及投资决策等权能。 2.合伙协议中未对转让合伙份额收益权事项进行约定,本次转让劣后级合伙份额收益权无需征得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但不排除本项目优先级出资方(即其他合伙人)以本次转让标的实质属于合伙份额为由提出异议的可能。 3.本项目主债务人、1名保证人(三洲隆徽)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为被吊销未注销。 4.本项目债务人及各保证人已全部失联。 5.上市公司*ST西发(000752.SZ)、三洲特管、三洲核能分别为本项目出具的关于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及质押物补足义务的《承诺函》,因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法院支持。 | 2021年8月,本项目项下质押股票已通过债权冲抵拍卖款形式完成抵债(拍卖款已冲抵部分违约金)。 | ||
46 | ****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 | 26203.29 | 36203.29 | **星恒****公司持有的群兴玩具(002575.SZ)2,000万股股票(已减持500万股用于付息,剩余1,500万股)。 | 1.******公司; 2.**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储小晗及其配偶李佳蔓; 4.****公司; 5.千城智联(上****公司; 6.******公司; 7.**三洲川化机****公司。 | 已判决 | 1.本次对外转让标的为华融渝富持有的星恒动影项目对应**渝宾份额收益权,不包含其作为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管理及投资决策等权能。 2.合伙协议中未对转让合伙份额收益权事项进行约定,本次转让劣后级合伙份额收益权无需征得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但不排除本项目优先级出资方(即其他合伙人)以本次转让标的实质属于合伙份额为由提出异议的可能。 3.本项目保证人三洲隆徽、**隆徽新能源工商登记经营状态为被吊销未注销。 4.本项目债务人及各保证人已全部失联。 5.本项目保证人三洲特管、三洲核能已申请破产重整,目前管理人正在拟定破产重整方案。 6.上市公司*ST西发(000752.SZ)为本项目出具的关于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及质押物补足义务的《承诺函》,****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法院支持。 7.千城智联、三洲特管、三洲核能承担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责任。 | 2022年10月25日,**渝宾通过债权冲抵拍卖款形式以1.2亿元对价竞得1,500万股本项目项下质押股票(拍卖款已冲抵部分违约金)。 | ||
47 | ****中心(有限合伙) | 60000.00 | ****402.19 | ****402.19 | 闻掌华持有的美都能源(现为美都3,股票代码:400088)8.64亿股股票。 | 陆雪莲 | 已判决 | 1.本次对外转让标的为华融渝富持有的闻掌华项目对应**渝天份额收益权,不包含其作为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管理及投资决策等权能。 2.合伙协议中未对转让合伙份额收益权事项进行约定,本次转让劣后级合伙份额收益权无需征得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但不排除本项目优先级出资方(即其他合伙人)以本次转让标的实质属于合伙份额为由提出异议的可能。 3.****公司美都能源(现“美都3”,股票代码:400088)为本项目出具的关于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及质押物补足义务的《承诺函》,****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法院支持。 4.由于合同约定的罚息、违约金过高,超过法律规定上限范****法院支持的可能。截至目前,仅对本项目本金诉讼,暂未对底层债权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提起诉讼。 5.目前质押股票已在**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考虑到**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流动性相比沪深主板市场较低,质押资产的变现存在一定的困难。 | |||
48 | 信托计划一般级受益人的收益权 | 国民信托.恒盈8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6902.40 | 21513.84 | 38416.24 | 1.彭海帆持有的工新3(400100.NQ)7,600万股股票。 2.王博持有的工新3(400100.NQ)90万股股票。 3.郭增凤持有的工新3(400100.NQ) 287.5万股股票。 | 田坤(彭海帆配偶)、陈圆 | 已判决或已取得执行证书 | 1.本次对外转让标****投**心(有限合伙)(下称“**汉渝”)持有的国民信托﹒恒盈8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般级受益人之收益权,能否取得一般级受益人的收益依附于底层债权的实现,故未来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和**汉渝共同担任国民信托﹒恒盈8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指令权人,信托财产的运用和处分方式、运用方向、担保措施、相关服务机构均由指令权人出具书面指令并经国民信托同意后执行,**汉渝无法单方面向国民信托出具指令进行底层债权管理。 3.信托产品委托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无可供继续执行的财产,****法院已于2020年8月做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4.底层债权的债务人彭海帆、担保人田坤、陈圆均处于下落不明状态,无法取得联系。 5.底层债权的质押股票(现为“工新3”,股票代码400100)于2017年10月16日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但因退市转入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需股票持有人确权后才能查询质押物登记状态。截至目前,主办券商**证券无法联系上出质人彭海帆、王博、郭增凤,,三人所持有的工新3股票(400100.NQ)尚不能进行交易,****中心查询到质押物信息。 | ||
49 | 信托计划受益权 | 百胜**〔**〕****公司、****公司 | 15881.60 | 13573.60 | 29455.20 | 百胜**(南****公司名下位于**市**区**街道银亿**项目9号、10号街区部分土地使用权(第一顺位抵押),面积为48290.41㎡;银亿**项目273个车位(第二顺位抵押) | 无 | 已判决 | 与信托受益权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存在破产的情形、信托受益权的底层资产存在私售的情形 |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实际本金、利息金额、份额、违约金、相关费用等以依据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实际债权、权益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上述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除了上表所列示的瑕疵情况以外,上述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借款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2)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3)标的资产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4)标的资产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5)标的资产附属的保证协议约定资产项下权利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资产项下权利方承担保证责任;
(6)标的资产的保证担保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资产项下义务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7)标的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
(8)标的资产的担保物权在资产项下权利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9)标的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0)标的资产的抵押物实际不存在,抵押物重复抵押,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押担保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标的资产及其附属的最高额抵押,可能因最高额抵押的决算期未届满而发生一次或数次转让,从而可能造成抵押权甚至资产项下其他权利落空的风险;
(12)部分标的资产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3)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标的资产可能存在因超过法定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14)全部或部****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资产中的利息、****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5)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资产,可能存在由于甲方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继续查封而导致甲方对资产项下义务人的资产失去控制;
(16)标的资产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7)资产的权利证明文件仅为复印件,或者资产的权利证明文件存在缺失、不完整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
(18)原资产所有人未就标的资产的转让通知债务人使得资产转让尚未对资产项下义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19)可能存在诉讼或执行主体无法变更、利息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20)标的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我公司已于2022年9月28日在《金融时报》刊登了上述资产的公开处置公告,并于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6****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挂牌,已流拍。现有一名投资人有意向收购上述资产,现我公司按规定补登本次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其他有意向者可在本次公告有效期内提交****公司规定缴纳意向保证金,若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公司规定缴纳意向保证金的,经审批通过后,我公司拟将上述资产协议转让给现有意向投资人。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具备足额支付款项的能力并可承担购买上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即自2022年12月9日起至12月19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陈女士/吴女士,联系电话:0571-****6713/0571-****6718。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林女士0571-****6756。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9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自2022年12月9日起至12月19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