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的应急移动照明灯、便携式警用声波驱散器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二、项目简要说明:标一段:应急移动照明灯、标三段:便携式警用声波驱散器,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条件:
1、****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次采购规定的条件。
2、根据《**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或疑似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限制准入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询价通知书及图纸等发放信息:
1、询价通知书及图纸等(如有)在 **市招投标网 采购公告附件中发布,供应商如确定参加,可自行下载。
五、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中心交纳人民币壹仟元的保证金,且交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竞争的供应商名称一致。
保证金的交纳形式限于转账、电汇、本票、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2、交纳保证金帐户名称:****中心;开户银行:****商行南郊支行;帐号:320********100****6308
3、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中心开具的往来款单据,作为已交纳保证金的证明。该往来款单据作为资格性检查的内容。
六、注册登记证明:
供应商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递****机关红章,签署 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字样的副本复印件;或公证件),如为联合体,则需递交联合体双方的以上相关材料。
七、提交响应文件及评审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下午14:00
评审结果公布时间:评审结束后。
地点:****中心(具体开标室详见询价通知书)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或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0-****9668
传真电话:0510-****8102
联系地址:**市道陶都路111****酒店南楼12楼)。
邮政编码:214206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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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9日
附件: |
205询价通知书二次.doc |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