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5年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单位个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我厅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一、基本情况
****公司位于****工业园区内,始建于1992年,总资产2.5亿元,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及化工产品生产经营。公司“电锌废渣回收利用工程项目”是“****园区电锌废渣污染综合治理工程”的配套工程,****园区内其他企业产生的电锌废渣。公司采用回转窑处理湿法电锌冶炼厂产生的电锌废渣,主要产品为锌锭,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年。
二、拟审批事项
经集体会审,****公司已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了整改,满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办要求,拟同意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核准经营规模10万吨/年,核准经营类别为HW23含锌废物和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废物代码为331-002-48、331-003-48、331-004-48、331-005-48、331-006-48、331-007-48、331-008-48、331-009-48、331-010-48、331-011-48、331-012-48、331-013-48、331-014-48、331-021-48、331-022-48、331-028-48),有效期1年。
三、联系方式
(一)**市科园南路88号 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
周 昊 028-****9058
(二)**市光华东三路88号 ****中心
王文川 028-****6175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