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常平镇校车停靠站点项目的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1 | 常平镇校车停靠站点(接送学生上落点) | 155个 |
1.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2. 投标资格:
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必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 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09月29日至2015年10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09月29日起至2015年10月19日止,在**市**区体育路2****中心B区11081室(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加盖公章)。
5.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0月21日14时30分(**时间)前,递交到**市常平镇荔园路财政大楼四楼开标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1日14时30分。
6. 定于2015年10月21日14时30分(**时间),在**市常平镇荔园路财政大楼四楼开标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交承诺书:我方已完整阅读了常平镇校车停靠站点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完全理解上述文件所表达的意思,该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我方承诺不再对上述文件内容进行询问或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详细地址:**市**区体育路2****中心B区11081室
邮 编:523009 联 系 人:李先生、何小姐
电 话:0769-****8266 传 真:0769-****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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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