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源基地色差计、自动热电阻检定装置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委托,对其“****洪源基地色差计、自动热电阻检定装置等设备采购”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
2. 招标内容:
****洪源基地色差计、自动热电阻检定装置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详见下表,具体供货范围内容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部分,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所需的全部货物与服务提供完整响应。
序号 | 总类别 | 设备名称 | 适用范围或部品 | 试验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计量检测 | 温控仪表多功能过程信号校验仪(便携式) | 全公司生产设备上的温控仪表 | 检测温控仪表的精度 | 1 | 同一类设备,建标 |
2 | 自动热电阻检定装置(95~300℃) | 涂装烤炉用的热电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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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整车Audit评价工具 | 色差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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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货物及服务交付地点:用户指定项目现场。
4. 合格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项目拟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
(2)2012年1月1日至今,提供色差计、自动热电阻检定装置等类似设备的设备制造商提供3家(含)以上的军工或机械制造业销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拟投本项目设备(色差计等)的授权书和制造商印制的相应产品的技术彩页;
(4)按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取得:
招标文件自2015年 11 月 13 日至2015年 11 月 19 日起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公开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出后,上述费用概不退还。从他处复制招标文件或无“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5年 12 月 3 日下午14时00分(**时间)前递交至****十二楼****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逾期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 12 月 3 日下午14时00分(**时间)****十二楼开标大厅(地址同上)。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新厂东路208号
联 系 人:刘冲
联系电话:0798-****3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标书发售地点1105室) 邮编:330001
电 话: 0791-****4986
传 真: 0791-****7327
联 系 人:肖炜、**
E-mail: ****@163.com
开户银行:**市工行省府大院支行
银行帐号:955********00123482
(注:若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标书款、投标保证金的,汇款“附言”请务必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