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ZJ-工-2016017-01
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轵城村新修渠道及排污涝河整治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8: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轵城村新修渠道及排污涝河整治工程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址:**市东轵城村
2.4建设规模:原有390米排污渠道机械清淤并外运,新修190米排污渠道机械清淤并外运;新修190米排污渠2侧护坡及打底,新修7座3m*3m跨河小桥,在渠道一侧铺设直径400的水泥排污管580米,2m高绿色围栏1118米,16个砖砌井,混凝土道路522.5m2,彩砖铺设290m2,100*30*12cm水泥侧石340m等。
详细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备案;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注册临时建造师)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3近一年内未列入县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各类不良行为记录(2015年1月至今);
3.4企业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每日09时至17时。
4.2已经审核录****交易中心会员库的投标企业,****中心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4.3未入库的投标企业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被授权的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保障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会保障对账单原件(社保证明中须体现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名称、开具证明时间有效期为近三个月)、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含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备案页的截图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入库后报名。(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19日,每日09时至17 时,报名企业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含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诚信承诺书》(在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的“文档下载”中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9日09时,地点为 ****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和****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永正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地 址:**市高新区 地 址:**市汤帝路中段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0****5959 电 话:188****5951或
157****0077
行业监管:0391-****637 交 管 办:0391-****631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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