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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植入性器械遴选配送企业公告
一、项目名称:骨科植入性器械配送企业遴选(具体配送内容见配送产品报价目录)
二、方式:公开比质比价确定配送企业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
2、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比选确定配送产品相关经营范围的合法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污点)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至少二年未更换企业名称(首次注册的除外);
4、****卫计委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信息完善产品,且属该平台指定配送企业;
5、配送企业必须在本地设有服务点,以满足急诊手术2小时内提供服务支持;
6、配送产品必须在本省有不少于5家二级甲****医疗机构批量使****医院名单及电话以便核实);
7、对配送产品报价目录内我院现在用产品相关品规的报价不得高于我院现购进单价;对配送产品报价目录内我院新增产品相关品规的报****卫计委阳光采购平台公布的该品规当月最低采购价格。
特别提醒:
1、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非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授权书(非生产企业)、投标产品注册证、报关单(进口器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用于资格审查;
2、****医院配送产品目录要求格式填报,配送目录序号不得更改(具体填报格式及内容见配送产品报价目录),未按要求填报作废标处理;
3、所有投标文件请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我院指定位置。
四、评标方法和原则: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形式和实质要件前提下,从所有投标人中按质量、价格、市场占有度三个维度确定中标人。
五、质量保证金: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向招标人交纳质量保证金: 叁 万元(人民币)
六、配送产品报价目录领取地点:****办公室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办公室
八、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下午17:30(**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