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西(略)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略))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发改发[2022]项批8号 )的招标组织形(略),比选文件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略)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1.**西山路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小区的周边道路(T3路)及配套设施改造升级项目,包括:**T3路,长3161m, 宽20-24m,其中T3路桥梁,长97m,宽32m;**西山公园(植物园)北大门道路、附属设施及停车场工程建设。2.配套光凤路、伍云路、**路西二段、**路、贡兴路等道路交安设施。
2.4 计划工期: 108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略)
2.5 项目总投资: (略)
2.6 项目资金来源: (略)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略)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5 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略)(0-10)类似(略),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注:(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称证及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复印件;(2)拟任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3)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4)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公示截图、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类似项目个人业绩须按比选第二章进行确定,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后将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实并从严从重处理。(4)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汇总表中应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业主、项目名称、代理合同签订日期、代理费用、中标金额),有完整的履约评价意见及招标人联系电话,履约评价意见均应为“满意”,否则视为无效文件。(5)申请人应完全响应《**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第一章和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提供材料(含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项目负责人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文件。(6)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日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90分。(7)中选后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证书进行核验。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资料、假业绩,一经发现将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12月12日11时30分 至 2022年12月15日11时30分(**时间)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12月12日11时30分至 2022年12月15日11时30分 (**时间)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略)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2022年12月12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略),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略)(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