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 11:09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警械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 11:0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会议室(**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4.899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6-****80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州**县马白镇**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警官191****06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老师 0876-****809 | ||
附件: | |||
附件1 | 公告.pdf |
项目概况
****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会议室(**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 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防弹衣等执勤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人民币 14.8992 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 14.8992 万元。
5.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6.项目需求:****采购战术背心、防暴头盔、防护面罩、护目镜、战术肩灯、92G腿部快拔枪套、警用臂盾、强光手电、催泪喷射器等警务装备器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县及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8.质量保证: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免费更换产品或维修,直至产品正常使用。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9.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及完**装调试,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且具备最终验收条件等,并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交货地点:****,**州**县马白镇**路(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谈判。
13.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申请谈判。
14.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及完**装调试,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且具备最终验收条件等,并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工程类项目为 3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 %(工程类项目为 / %)。③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至 2022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会议室(**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6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
1.1谈判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1.2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从****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到****账户,并注明申请谈判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其他形式的谈判保证金概不接受。谈判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银行电子印章的保证金回执证明(加盖印章的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谈判活动。
1.3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1.4开户名称:****。
1.5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1.6银行账号:530********900001331。
1.7联系电话:0876-****809。
1.8谈判保证金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与我方联系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2.发布公告的媒介
2.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州**县马白镇**路
联系方式:王警官191****0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福二苑13号门面
联系方式:陈老师 0876-****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087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