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委托****对该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经基本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须向公众公开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特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项目
项目概要:****位于**市**县建新镇库竹村,总占地面积约2.8万m2,其中本项目占地面积18597m2,建筑面积8149m2。本项目收集**市各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派专用运输车辆按规定路线运往本项目暂存或直接运往下游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最大转运量6万t/a,全部为HW08类的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如下: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消防废水。生活污水来自淋浴、煮食、冲厕等方面产生的污水。初期雨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降雨时厂区地面的石油类、杂质、砂石等污染物被冲洗下来产生。
2、废气: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主要的废气污染来自废矿物油的挥发,主要表征为非甲烷总烃,此外运输过程有少量粉尘、汽车尾气。厂区内设置食宿,项目运营期产生少量食堂油烟。。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和水泵,其噪声约为70~90dB(A)。
4、固体废物:项目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为主要功能,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本身就是一个固废污染源,此外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污染周边水体、环境空气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排放标准以及标准后排放。污水厂经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城月河。
经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可知,正常情况下项目不会对纳污水体水质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2、废气:本项目运输路线均为硬化地面,产生扬尘影响很小。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废矿物油废物储存过程中散发的少量有机废气(表征为非甲烷总烃),堆场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装置气密性检查以及其他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储罐区装卸废气经油气处置装置处理后,大幅减少无组织废气量。
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将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废气中的油烟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后引至楼顶排放。
经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3、噪声:项目拟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并对主要噪声源的机器设备、设施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工程控制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经分析,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的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对所有的危险废物设分类贮存的方式,设置四个堆放场、罐区一处。企业收集的危险废物贮存于企业原有的容器内,危险废物较大量时直接由有资质的专车运至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量较小时由专车运回贮存仓库,一般贮存为5-15天,累积到一定量由专车运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
经分析,采取合理的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5、环境风险: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有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在加强管理的条件下,可大大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频率,将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本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及所在区域的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和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通过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与索取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至****@QQ.com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查阅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形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2016年8月31日~2016年9月13日);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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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0759-****138
地址:**市人民大道中23****花园14号B-1单元
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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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电话:020-****8540 传真:020-****8540
地址:**市**中路335号 邮编:510045
建设单位:****
2016年 8月 31日